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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红衣女侠 于 2013-2-14 10:27 编辑
另一角度看拆迁 首先,拆迁的目的是什么?就微观角度来看,自然是经济利益驱使,这个孩童都知道的。 拆迁大致三种, 一是旧城区的改造 ,二是开辟新城区,三是修建大型基础设施, 旧城区改造又可分为土地用途变更和提高土地容积率两种, 但是无论具体的用途是如何,拆迁事实上就是城市提高自身容积的手段,也就是说拆迁是城市化进程的一部分,正因为如此,拆迁本身是不可避免的 . 拆迁的宏观目的是为了提高城市容积,但微观上受经济利益驱使,除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拆迁以外,其他的拆迁均 会涉及到拆迁地土地价值的升值 ,而且一般来说升值幅度相当大,正是这个升值导致的拆迁。那么这块经济利益,作为被拆迁方和拆迁方都是想尽可能多的吃进的,其中的利益关系根本不可调合,虽然某单个案件中各个家庭和个人的诉求都不同,但整体来看,如果全面满足被拆迁户的需求,那拆迁方就无经济利益可言,显然不可能,而如果不考虑到被拆迁户的需求,则他们又会承受重大经济损失,这种情况面前,只有双方均做出一定的让步,才可能达成协议。
其三,强拆事件的本质是什么?通常来说,尽管拆迁是出于经济利益,但是由于拆迁本身形成的 土地升值利润是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共享 的,因此对双方来说均是有利可图的,正常情况下是可以而且应该达成协议的, 。。。。 拆迁是城市化进程的一部分,拆迁导致土地升值产生经济利益,拆迁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双方共享的,因此拆迁应该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但是强拆现象出现,显然是违背了经济规律,违背了什么规律呢? 。。。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说明了中小城市的城市化进程不足以产生足够的经济利益来给各方分配,只能靠牺牲一方的利益来推动,而作为弱势群体的被拆方理所当然的就是这个被牺牲方。但是城市化进程本来是应该产生足够经济利益的,虽然其土地升值幅度不能和大中型城市比,但是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同样低下得多,因此较低的土地增值同样会有足够经济回报,而出现经济回报不足的只可能是土地本身没有足够的增值。什么会导致土地没有足够的增值?本人直接了当的说,是因为土地价值没有被充分的利用导致的,也就是说拆迁导致的是城市容积量提高,但这个增加的容积量如果没有被充分利用,那这部分土地就不会得到全部的增值,而按利益分配方是以土地全部增值为预期在参与利益分配的,怎么可能会不出问题?那么回过头来看强拆,其实很清楚的就可以看出,强拆本身就是盲目城市化或过度城市化的一个外在体现而已,也正因为此,它近年来频繁出现在中小城市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因为这些地区的城市化进程超越经济发展速度的可能性更大。 正因为这种严格的控制,中国城市不存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存在的大片贫民窟。贫民窟本身就是过度城市化的一个表现,因为城市没有足够的资源提供给所有居住在这里的人口,才会出现贫民窟。换句话说,城市化进程是受客观规律控制的,无视这个规律的后果,要么就是城市无法提供应有的服务,只能放弃一部分人,形成贫民窟,要么就是试图靠压缩其他方面的利益得到资源来提供应有的服务,结果就是中国式的强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