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天,汕尾乌坎村重新选举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本次选举在村党总支指导下由村选举委员会主持,采取不设候选人、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村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和委员4名。
2011年12月29日上午,广东省工作组在乌坎村委会召开“省工作组村委换届选举问题小组情况通报会”,通报乌坎村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问题的调查情况和认定结果。省工作组村委换届选举问题小组组长王叶敏在通报会上指出,经深入调查取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和省的法规政策,对乌坎村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作出整体无效认定,尽快组织开展村委会重新选举工作。
按照2010年10月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