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珍珍 于 2012-12-24 19:17 编辑
转告武汉市汉阳区一位警官——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指出: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充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狂法。” 十八大报告这段话,显示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坚定不移。 听到这段话顿感振奋,我获到了一个极好的答案,我要转告一位年轻警官——与我有过一次争论的武汉市汉阳区公安分局W警官。 那是今年10月15日,局长接待日,上午在武汉市汉阳区公安分局信访处,我们几个房屋被偷拆的上访居民遇见这位年轻的W警官——某派出所副所长,借调到分局工作,几次陪同局长接待过我们。 我们的争论是这样开始的------ W警官:您来了,您好! 我:嗯,谢谢你啦!我们又来见局长的。 W警官:你们好像是为拆迁的事吧。 我:是啊,你记性真好。 W警官:你们的房屋事情这段时间谈得怎么样? 我:还不就那样。 W警官:你们那里是城中村吧? 我:是的。但我们是居民,解放前就住那里,不务农。 W警官:哦,你们是世居户,那么不能享受村民待遇,那有些不同。 我:我们要的是中国公民待遇,国家相关政策订得有,城中村只要依法依规的搞,我们的事情很好解决。 W警官:那啊,说是那样说,依法依规。哪有那么好? 我:依法治国啊。 W警官:说是依法治国,搞法治,那不是一下两下的事情。您也应该晓得,其实现在还是人治,还没有做到法治。 我:照你说的,那国家制定的法律不执行? W警官:有时候执行不了。就拿我们来说吧,是听法律的,还是听党的? 我:你这是什么意思?怎么把法律和党对立起来?你的意思就是法律和党还会是互相冲突的? W警官:有时候是的。 我:这就奇怪了,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执政党自己领导制定的法律难道和党是冲突的? W警官:有时是的。 我:怎么会是这样的事! W警官:是的。 我:那么你听哪个的? W警官:当然听党的。 我:中纪委书记贺国强今年4月23号在济南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指示,着力查处10个方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第一个就是“要严肃查处征地拆迁中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以非法手段强制征地拆迁的案件,违反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标准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案件,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你们公安部门应该照办。 W警官:上面是这样说的,但是我们还是听从基层领导的。 我:中国共产党从上往下不是一条线下来的吗?为什么不按中央领导指令办? W警官:我们具体还是听局长的。 我:你的意思是局长代表党? W警官:是的呀。 我:噢!那么你所说听党的就是听某个领导的? W警官:我们肯定是这样的。 我:照这么说,当初薄熙来也是重庆市领导,听他的不是犯错误? W警官:您也不能这样说嘛。 我:那我怎么说!如果你的领导又是一个薄熙来呢? W警官:那怎么可能。 ...... 那次争论没有结果。年轻的警官说服不了我,我也没能说服他。 作为一名警方工作人员,是以无条件执行党的某个领导旨意为天职还是坚决服从宪法和法律。今天,“十八大”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胡锦涛总书记的这次讲话给了他和他的同事们一个很好的答案。 我们要认真问问我国公安部门的广大干警们:在日常具体工作中,你们是得按领导命令和要求办事的,但若是某个领导或者某些领导没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行使了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狂法。那你们该怎么做呢? 是依法办事还是助纣为虐? 但愿他们能用自己的行动作出很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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