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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山西朔州强拆命案——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吴学文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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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0 09: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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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一时的山西朔州6.23暴力强拆血案导致一名政府官员死亡,一名官员重伤强拆命案随着进入法律程序,作为被告人吴学文儿子看着自己曾经温馨的家一夜之间支离破碎,家破人亡,现在流落在外面由于自己的电脑账号都上不了网求助我帮忙给他发这个帖子。希望天涯网友对他们一家给以关注,让事情还原真相:
  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朔检刑诉[2012]5号
  被告人吴学文,男,1963年3月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142128196303021557,初中文化,大同市浑源县人, 户籍所在地:朔州市朔城区神电振兴东街电农场小区2排25号,无业,捕前住朔城区府东街71号。2011年6月23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监视居住,同年7月11日经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本案由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侦查终结,经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报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1年6月23日14时许,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拆迁位于朔城区府东街71号的被告人吴学文的住宅时,被告人吴学文持械与其母王先梅、二儿子吴瑞安在房顶上阻拦在该处实施的拆迁工作。朔城区建设局局长刘志秀上方却说,在房顶与被告人吴学文交谈期间,刘志秀欲夺下被告人吴学文所持器械将其制服,被告人吴学文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刘志秀刺伤,随后赶到房顶的朔城区城建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钟卫也被被告人吴学文刺伤,后被告人吴学文极其家人被现场法院、城建等部门工作人员控制并带离现场。刘志秀受伤住院治疗; 钟卫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钟卫因肝脏破裂大量出血而死亡;刘志秀肢体部位创伤属轻伤,胰腺挫裂伤、左肾破裂分别属重伤。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学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为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此案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检查员:杨丽娜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1、被告人吴学文现羁押于朔城区公安分局看守所;
  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各一份;
  3、主要证据复印件一份。

  吴瑞曹

  6?23山西朔州强拆命案当事人吴学文的儿子
  QQ:295055399
  QQ群:171081363
  电话:15383498138
  微博:http://weibo.com/u/2300421145
  博客:http://blog.sina.com.cn/u/2300421145

发表于 2013-1-13 20: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官员活该,只不过老百姓受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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