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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珍珍 于 2013-10-2 20:31 编辑
2013年8月26日起,为更正“集体土地证”持有人姓名登记错误,汉阳区居民刘宏勇夫妇和李铭到武汉市汉阳区规划分局申请办理更正,不意这件并不复杂的事竟把他们折腾了一周。8月26号到8月30号,武汉是立秋后依旧酷热的日子,他们天天跑到汉阳区规划局要求交涉,当了标准的皮球,被公务员足球队踢来踢去。他们到汉阳规划局去了六趟,被哄骗两次,吵架四场,逐步升级——从科员吵到科长,从科长吵到原村长,从原村长处回头吵到科长,再从科长吵到分管地籍的肖副局长。最后满腹怨气地去见局长沈己东…… 用流水账式来记录: 26日李铭到汉阳区规划分局地籍科要求更正土地证姓名登记错误,熊科长说20年前是根据城中村报上来的姓名登记,须村里出证明才能更正。 27日上午刘宏勇夫妇和李铭找到原五里墩村村长丁谋(现“湖北红光科技集团”总经理),要求出证明被拒。丁说93年到各户登记土地证的是汉阳区规划局人员,带队人陈忠现仍在区规划局工作,五里墩村只是派人协助(后陈忠也证实此事),是发证部门的错误。 刘宏勇夫妇和李铭马上到汉阳区规划局,等到将近12点钟,见到当时的经办人陈忠,谈了要求,陈收下他们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证原件,说和地籍科联系办理。他们回家,下午四点半钟,接陈忠电话,说地籍科仍要求到村里开证明。 8月28日他们第三趟到武汉市汉阳区规划分局,陈忠向他们重复了地籍科要求,还指责这事有20年了,你们早先干什么去了呢。刘氏夫妇和李铭质问:你们部门的错难道还怪罪我们?这么多年你们怎么不审查?为什么当时不核实身份证?双方争吵起来。 吵嚷声音有点大,拆迁科朱科长等赶过来解劝,把他们让到接待室谈话,朱科长找来地籍科熊科长。熊科长坚持由五里墩村村委会开证明。他们要求熊科长与丁谋电话说好,以免再跑空路。这位熊科长女士谎称和对方通话谈妥,要他们去村里开出证明再办理更正。他们半信半疑,只好又去丁谋处,丁谋拒绝,说凭什么要他听规划局的。双方一番争吵,丁谋后说要开会商量,星期五,即8月30日回复他们。 29日上午他们收到丁谋短信:“上级不同意。”于是他们第四趟到武汉市汉阳区规划分局,向分管地籍副局长肖逢春反映情况,出示了身份证、户口本,还加上从家里新清理出来的区房管局所发的缴地税登记本和“房屋租赁许可证”,均是原件。肖副局长一一过目,表示可以更正姓名错误,说要按程序,需某部门证明这个错误,需城中村证明他们一直住在当地等等,要他们回家等通知。 他们认为理由荒唐,是故意拖延时间,要求拿出文件说明需要这些证明。双方大声争吵起来,保安们急忙赶到现场,看到只是口舌之战,他们就在一边守着。肖副局长离开办公室(直到30日都不露面),派熊科长拿来一份“告知函”,该函未注明收件人,列举需提供证明登记错误的五份相关材料(1.原土地证2.房屋所有权3.身份证4.原土地所在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5.土地登记申请书)其中第2项和第4项都不可行:集体土地上依法只颁发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现在城中村已经改制,根本没有所谓“村委会”。 他们认为这是刁难人,拒绝签收告知函,对熊科长再次要求尽快更正土地证姓名错误。 …… 刘氏老两口在肖副局长办公室等了一夜,办公室有床,两老不讲客气在此安歇,保安守在他们身边,在沙发睡了一夜。(沈局长后来打趣说是一级保镖待遇)。期间规划局保安喊警察来过——月湖街派出所就在规划分局大楼后面。他们三人讲明理由,表示在等肖局长,警察嘱咐他们保证不和保安发生冲突,离开了,还说如有需要随时找他。 30日上午,地籍科熊科长来到肖局长办公室,问他们是什么意思。他们再次要求尽快更正土地证姓名错误。她拿走那份“告知函”,再没转来。肖副局长更痛快,没到自己办公室。将近11点钟,他们敲开501室,见了汉阳区规划分局局长沈己东。 听了他们所讲的详细经过和诉求,沈局长首先表示道歉,说听到他们的讲述感到心情很难受,并说上午刚批评了下级,犯的低级错误。他承诺他来办理此事,并要下级主动办理取证。尤其令人感动的是,他亲自把他们送到汉阳区规划分局大门口。 事情急转直下,刘宏勇、李铭土地证姓名更正开始迅速办理,沈局长的治下们开始出动。 30日下午他们第五趟到武汉市汉阳区规划分局等候结果,三点钟时,李铭见到城中村来小车,一位副局长、地籍科熊科长等人到城中村去了。5点半钟地籍科熊科长从外面回来,通知李铭和刘宏勇老伴,将在下周一或周二给他们答复。 武汉市汉阳区规划分局对两户土地证的更正姓名手续这时在加速办理之中…… 结果: 9月3日下午当事人刘宏勇和李铭都接到汉阳区规划分局地籍科电话:已经办好,来拿证。 9月4日上午刘宏勇夫妇到武汉市汉阳区规划局地籍科领回已经更正姓名的土地证。
在办理更正姓名的所谓“程序”中,他们几乎和每个部门都发生过争吵,但他们恪守几点: 1.吵,就是大声说道理,决不爆粗口或搞人身攻击,绝不丧失理智作出任何“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2.就事论事,不发挥,不渲染,不说气话。 3.对事不对人,吵过架,下一次照样该找谁还找谁,不赌气,不结怨。 爆料人 武汉市汉阳区五合湾43号 刘宏勇 电话15071367330 武汉市汉阳区五合湾69号 李 铭 电话15527231818 201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