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山穷水尽:
安徽武某在县郊的一栋小院因旧城改造被划入征收范围。武某年近七十岁,眼看就要住上新楼房,本该高兴才是,却高兴不起来。看着征收人送来的估价报告,他一筹莫展。估价公司给他的老房子评估了十几万元,拿这个钱在县城根本买不到房子。如果买征收人提供的房子,买个相同面积的还要支付二十多万的差价。武某生活本来就艰辛,到哪里去筹借这么多的钱呢。他越想越苦恼,茶饭不思,一个月下来,人瘦了一圈。他听说信访管用,几乎跑遍了市、县所有的相关部门,均没有回应。更让武某害怕的是,他在家没有等来信访部门对其反映问题的处理,却等来了县政府的补偿决定书,县政府决定按照估价公司评估的价格给予武某补偿,并限武某在20内搬迁。
办案掠影-水滴石穿:
武某经人介绍,找到了吕国华律师。经查阅材料,吕国华律师发现,估价公司对武某房子评估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对征收人提供的新建楼房的评估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格,这个估价报告不能作为政府补偿的依据。吕国华律师建议武某起诉县政府,请求法院撤销这个违法的补偿决定。武某采纳了律师建议,手持起诉状等材料到法院起诉。法院拒不接受诉讼材料,武某很是苦恼。吕国华律师鼓励武某不要灰心,并告诉他与法院交涉的方法。武某按照律师的方法,与法院积极交涉。他先是找到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好话说尽,得到的答复还是回去和政府好好商量,拒不接受材料。武某天天去立案庭,与立案庭的几个法官争论了不下数十次。立案庭的法官让武某去找行政庭,说这种行政案件“立不立案,行政庭说了算”,武某又开始与行政庭庭长交涉。行政庭庭长说要向领导汇报,让武某回家等消息。这一等就是半个月。武某度日如年,法院那边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武某请教吕国华律师如何处理,律师鼓励武某再接再励,既然行政庭庭长没说不给立,这事情就有希望。吕国华律师决定亲自陪同武某去找庭长。
律师:你好,我是武先生的代理律师吕国华。这次来想问一问武先生起诉县政府那个案子的立案情况。
庭长:这事需要向领导汇报。
律师:请问您汇报了吗?
庭长:汇报了。
律师:何时汇报的?有没有说何时给结果?
庭长:有几天了,你们回去等吧。
律师:还要等?!我们已经等了半个月了,不能这样一直等下去,请给一个何时可以答复我们的明确期限。
庭长:……
律师:法律只给了法院7天的审查期限,你们法院前前后后审查了两个多月了,法律没有规定这种案子还得要领导审批。您说需要批,我们也依了您,这又等半个月了,还是没有答复,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吧。
庭长:这事我说了不算,确实需要领导批,领导每天那么多事情,啥时候批下来,我也说不准。
律师:您可以帮我们催催吧。
庭长:你们可以催我,但我不能催领导呀。
律师:您的领导只有一个,他姓共和国,名叫法律,您只要服从他就是个合格的法官。
庭长:……
律师:这样,您向哪个领导汇报的?请告诉我们!您不方便催促,我们可以直接找领导。
庭长:这样不好吧?
律师:这样很好,既然您解决不了问题,我们去找能解决问题的。我的当事人情绪很不稳定,如果问题一直卡在你这里,出了事情,你可是要负全部责任的。
庭长:好吧,你去找周副院长吧。
我们很快见到了周副院长,这位分管行政诉讼的副院长见到我们,比立案庭和行政庭的法官客气多了。他拿着武某的诉讼材料看了一遍又一遍,后来打了个电话,然后告诉我们可以去立案庭交诉讼费了。
案件结果-凯旋归来:
第一次开庭,县政府缺席;第二次开庭之前,县政府和武某实现了和解。武某撤诉,得到的回报是,置换同等面积的房屋,不用再支付差价。
律师心得-法律只保护那些相信法律并为之努力的人:
征收维权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行政诉讼。“告政府太难了”“能告赢政府?!”这是多数被征收人忐忑的心理写照。在现阶段,行政案件胜诉难度大,是个事实,但并不意味着当公民个人的私权利遭受公权力侵犯时只能放弃反抗。很多时候,法律只保护那些相信法律并为之努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