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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房屋承租人的权益怎么保护? 关于违章建筑的认定,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或采用欺骗手段获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虽然违章建筑是确实普遍存在的,但建设者对建筑物的建造材料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 但是,违章建筑本身是违反了相关规划而建造的,违反了国家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的,所以在此违章建筑基础上建立的租赁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没有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终止履行,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如果该违建房出租时,承租人不知道该建筑是违章建筑而签定的租赁合同,由于搬迁造成的各项损失,应该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损失。 注,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无产权的自建房,建筑时间超过30以上的不属违章建筑,因那时没有相关城市、城乡规划法,根据《立法法》规定,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承租人签定的合同在这样的房屋内经营,理应或得合理补偿。 您的困惑,我们为您消除! 您的问题,我们为您解答! 草根团队倡导:依法拆迁维权 维护社会稳定 推动法治进步 共建平安中国! 草根维权QQ群:205620600 (入住草根论坛的被搬迁户在申请加入草根维权群时,需要实名、住址、身份证件、手机号码验证。) 草根维权休闲群: 群号是5117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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