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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日记 (四 ) 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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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4 20:45: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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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翁士新 于 2015-11-15 07:19 编辑

维权日记

11月13日,晴,今天是街道领导与我谈拆迁补偿事宜的第5天,今天还是没人来,还是一整天呆在家里。
为在家防守非法暴力强拆,几乎终日神经绷得紧紧的,一刻都没放松过,虽然每天坚守在家,但我心里十分明白我这个家是守不住的,被强拆掉是最终的结局,之所以依然执着坚守是因为家是我和家人生活居住的最基本要求,是我和家人的栖身之处,也是我和家人避风挡雨的港湾,所谓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就是这个道理吧,所以人活着家不能失去,因此坚守是必须的。

令我想不通的是湖州开发区和康山街道为什么要如此志在必得的要强拆我的家,难到我的家是土匪窝或者贩毒巢吗?但是,暴力强拆涉嫌刑事犯罪,受害人有正当防卫的权利,我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明知守不住而仍坚守是为了不放弃正当防卫的机会。
我一向遵纪守法、与世无争是安分守己的本份百姓,我坚持每天呼吁湖州开发区和康山街道的官员守住法律底线,为了社会的平安稳定不要逼兔子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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