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纪实长篇连载《风雨拆迁维权路》第二部第三集
回到家,李剑峰将立案经过告诉爱人,爱人听说了也起到诧异,想不到法院立案是这么回事,只好耐下心在家里等答复了。 大约一个星期后的一天下午,李剑峰正在乡下收菜籽,突然接到法院电话,打电话的是那位许法官,她让李剑峰明天去法院缴费立案。 忙农活儿的李剑峰接到这个电话,内心忐忑不安,不晓得法院要问自己收多少诉讼费。说老实话,立个案四千多,这四千多块钱李剑峰做手艺,生意不好半年也赚不到,生意好也要两个多月左右才能赚到,心里想想有点肉疼。晚上李剑峰对爱人说:“不晓得明天法院问我收多少立案费,今天在电话中只让我明天去缴立案费,又没说多少钱,明天带多少钱去呢?我想就带个两千多去吧,既然他们向院长汇报了,多少应该要给我减去些费用,况且这一年多我和法院一直在“打仗”,法院也知道我是个“忽怂”不好惹,现在家里想什么也是枉然,等明天到法院再说吧。” 第二天上午李剑峰去了法院,这一段时间李剑峰把个法院是跑得活鲜了,来到立案庭,向许法官打了声招呼,问道:“我那案子诉讼费是多少?” 许法官把缴费单提给李剑峰,李剑峰拿到手一看,190元,咦......,心里不由怔了,咋只有190元呢,不过如果根据诉讼缴费办法上在的规定,应该40元啊,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不是李剑峰看到190元诉讼费后感到贪,而是弄不明白,这个190元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李剑峰遂开口问许法官:“请问,许法官,这190元是怎么计算出来的,能明示一下么?” 许法官说:“是这样,你来立案又不是一次了,一个原、被告邮递费是50元,你两个原告加一个被告不就是150元了,再加40元诉讼费,不就是190元了。” 李剑峰缴了诉讼费,把立案手续办理好,一路上像个跟着主人在大街上遛弯的小狗儿,摇头晃脑的吹着口哨回了家。到了家,把这个喜讯告诉了爱人,结果把爱人也乐了,二口子中午在家里一边烧饭一边聊这个事,想想法院也真黑啊,一个确认协议无效案,依法应该只收40元,他们就可以违反法律规定乱收费,还得到法律保护,他奶奶的,李剑峰一边做午饭,一边在心里骂法院,如果不是自己将国务院的这个诉讼费用缴费办法找到,不就被法院给坑了,一年到头不知道多少当事人被法院给坑了,想想这社会,这法院怎么可以这样呢?这时段,李剑峰这个麻雀头脑子又想不明白这个道理了。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自己这个确认协议无效案,诉讼费从四千多通过依法维权,通过和法院死磕,最终法院高层研究后,不得不依法收取李剑峰诉讼费,也算是一种进步。 下午朱大哥和韩大哥来玩,李剑峰将立案前后的经过当笑话讲给两位老大哥听,把他们听得一怔一怔的,特别是朱大哥,他有点不敢信,为什么呢?因为他儿子也在法院工作,他说苏中市法院在立案收费上比江东市规矩多了,不像江东市法院这样乱收费。 不过他俩都为李剑峰立这个案只交了190元而感到高兴。 韩大哥邀请朱大哥今天一起来李剑峰这儿来是有的目的,什么目的呢? 就是韩大哥2006年房子被强拆后,请律师维权,维权没多长时间,这位律师以借款的行式问韩大哥拿了4万元,到现在也没有还,官司打了几个全输了,问题也没有解决,韩大哥心理郁闷,想要找个理由把这个律师收拾一下。 听韩大哥讲,这位律师不是科班,只是个法律工作者,这位法律工作者,一身的痨病,整天咳咳咳的,当初帮韩大哥维权时,牛皮轰轰的,说保证帮韩大哥把官司打赢,保证帮韩大哥把问题解决,结果呢官司一个没有赢,问题一个没有解决,借的钱也不还,韩大哥心里不舒服呢,因为拆迁维权,韩大哥将厂关掉了,几年下来在家全是吃老本,眼睁睁的被这个法律工作者又讹去了几万元,真憋屈。 关于这件事,李剑峰问韩大哥:“那位法律工作者问你拿钱时,有没有写欠条?” 韩大哥说:“欠条有的。” “既然有欠条,高兴去法院告他去,这个你就不要担什么心,你不是还有个申诉案嘛,这个申诉案,他不是还在帮你搞吗,如果他不帮你搞,你再问他要钱,当然了,你老哥想把四万元全部要回来的可能性太小了,能要个两万回来就不错了。因为他可以对你讲,为你的事,他请了某某庭长了,请了某某政府官员帮你打招呼了,写材料了,反正有说辞,你老哥要做好心理准备的。”李剑峰说道。 韩大哥认为李剑峰帮他分析得有道理,只好慢慢等了,不晓得哪天是个头。 五月十日上午,谢震打电话给李剑峰,问下午是否有时间,他有个朋友的丈人家里房屋拆迁,不晓得怎么弄,拆迁办天天派人去他老丈人家里骚扰,他们想维权,可就是不知道怎么弄,如果李剑峰下午有时间他把这个拆迁户带过来。 下午4点多,站在门口的李剑峰老远就看到巷头过来两个人,谢震旁边一位走路有点瘸,是一位中年人,来到李剑峰家门口。李剑峰忙让客倒茶,经了解,这位姓袁,老丈人住在位于江东市开发区水泥制品厂那儿,因江东市将该地段集体土地卖于企业用于建设,企业项目涉及袁朋友岳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200多平方的房屋只评估了18万不到,加上附属设施补偿,全部加起来也不足35万,他们不服,可又不知道怎么办,某一天谢震去他家里玩,说起他维权的事,找的某某某,现在程序走得怎么样,把个袁朋友乐坏了,因为袁朋友晓得谢震家里房屋也在拆迁,还和政府在打官司,只是最近断了联系,看到谢震来访,听到谢震的维权程序走得这么好,袁朋友的老婆像看到救命稻草一样,和袁朋友喋喋不休的啰嗦了半天,谢震终于听出了大概,就对袁朋友说,他自己维权也是请别人帮忙的。 然后呢,袁朋友就要求谢震将这位介绍给他,这样谢震就把袁朋友带来了李剑峰家里。 知道了这个大概,李剑峰问袁朋友手里可有政府拆迁的什么材料。 袁朋友说:“看到公告了,还有拆迁许可证。” “你把这两样东西带过来我看看”李剑峰说道。 袁朋友说:“我今天都带过来了。”说着从包里拿出两样东西。 李剑峰问袁朋友:“你这拆迁许可证从哪儿弄到的?” 袁朋友说:“帖在墙上,被我内弟用手机拍下来打印出来的。” 李剑峰将袁朋友带来的材料粗略看了下,明白这是一份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要维权,其程序与自己房屋性质不同,李剑峰的房屋拆迁是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而袁朋友老丈人的房屋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需要研究学习相关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这样李剑峰就对袁朋友说:“你把材料放我这儿,我研究看,明后天给你答复,好吗?” 袁朋友说:“不急、不急,等你有时间再帮我看看分析分析,前天不是遇到谢震,我都不晓得这个事情怎么弄了,我老丈人年纪大了,内弟生意又忙,只有我生意不太忙,我想帮老丈人维权呢。” 李剑峰问袁朋友做什么生意? 袁朋友说:“我在江东市黄山路上开了个烟花爆竹鲜花店,平常生意不太忙,老李有时间去我那儿玩玩。”说完,袁朋友哈哈一笑。 李剑峰说:“有时间肯定去你们店里玩。黄山路我常从那儿经过,你那旁边不是有个燃气公司么,我们充煤气都是去那儿。” 袁朋友连忙说:“老李啊,我的店就在那燃气公司附近,下次去,一定去我那儿玩。” 和谢震聊了点他的案子的事,已近天黑,李剑峰欲留二人在家吃饭,哪晓得初次相识的袁朋友连连说:“老李啊,我去切点卤菜,好长时间没有喝酒了,今天晚上在你家里弄点儿小酒”。说着话,袁朋友骑上电瓶车去了街上。 谢震打电话把杨士平夫妻俩也约过来一起吃晚饭,新老朋友一起谈谈说说不知不觉已近午夜,几位都有点喝高了。 未来的几日,李剑峰没日没夜的学习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总算弄出点头绪,把袁朋友老丈人的材料再打开看看,基本上明白应该怎么帮助其走程序了。 五月十二号左右的一天下午,江东市南官河东片区的被拆迁户钱海文夫妇来到李剑峰家,说他有个弟弟在上海请律师在维权,代理费2万,车旅费和出庭费另外计算,这位律师为他们家的事,近日来江东市转转,问李剑峰下一步应该怎么走程序。 听他说完,李剑峰说:“我和你们家不同,你们请律师,下面走什么程序维权,律师会帮你们设计好,你问我也是白搭,再说,我帮你分析什么律师也不会听,说句老实话,如果律师采纳我的建议,使用我的什么方法,那不显得律师无能了么,钱总,你说对么?” 钱海文听了完李剑峰述说,说道:“老李,你说的是,那我们这个维权程序怎么走呢?因为我们近来发现,这位律师第一呢太年轻,只有不到30岁,才出道的,第二呢,从上次的交流中感觉,这位小律师没有打过什么拆迁官司,所以呢,我们心里没有底,不晓得怎么弄,上次来你家和你交流,我们俩口子回去交流感觉老李你,这大半年来自学法律和政府打官司 弄得蛮好的,而且发现,你的法律知识面越来越宽,就来向你请教。” 李剑峰心里想,噢,越来你们是这样。 算了,看在老乡的面子上,帮就帮他们一把吧。 李剑峰对钱海文夫妇说:“你们想维权,只能靠自己,靠律师没有用,因为律师吃原告、吃被告,附带吃政府,律师帮你维权只是应付,不会全力以赴的帮你,想维权,你必须自学法律,自已维权,把上海律师炒掉吧。” 钱海文说:“去年年底上海律师过来,我们一起去建设局开了协调会,当时谈到86万,建设局不肯再加一分钱,协调会过程中,建设局问律师要了明片,留了联系方式,我们心里就感到不太踏实。” 李剑峰说:“钱总啊,这很正常啊,你不要有什么想不通的,做律师的都这样,人家不可能只拿你一个人的钱,他们拿几方的钱呢。我告诉你们,如果你们真想维权,就将你们家的事在互联网上发布,在地方各大网站上发布,加上司法程序,效果应该比你请律师好得多。” 钱海文夫妇听李剑峰帮他们分析完,告辞时说:“老李啊,都在家乡人,你帮我们出点子维权,等维权成功了,我们一定会重谢你。” 李剑峰说:“都是家乡人,这个重谢就不要讲了,再见!” 这期间,李剑峰有时间就翻开诉市政府强制一案材料看,因该案至目前为止还没有开庭,还中止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因裁决案中止在江东市人民法院,所以呢这个强制案无法开庭。看着看着,李剑峰看出事儿出来了,因为什么呢?李剑峰看到江东公证处对他房屋作出的房屋外貌评估报告,这份房屋公证书是在2009年9月10日作出,而市政府对李剑峰作出的强制公告是在9月15日,就这几天的时间差出现问题。 为什么李剑峰认为几天的时间差有问题呢? 这得从前一段时间朱大哥带来李剑峰家的一份司法部29号令说起,朱大家始终认为市政府拆迁除他家的房屋程序违法,公证处将他们家的房屋进行公证程序也违法,李剑峰帮他整理的材料,且这位朱大哥为这个事还去江东市公证处“大闹天宫”了一场,最终无果。 李剑峰认为,按照市政府提供的这份材料,公证处将自己的房屋进行评估,自己竟不知道,这不是侵权么? 遂打开电脑,从文件夹里搜出《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以下简称细则)(1993年12月1日司法部令第29号发布)一看,李剑峰乐了,《细则》第四条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管辖。第五条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申请人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也可以作为申请人。上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公证申请。第六条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拆迁人为公民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二)资格证明;拆迁人应提交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明;接受拆迁委托的被委托人应提交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被拆迁人应提交作为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的证明;(三)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提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的证明;(四)实施强制拆迁的房屋,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的决定或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限期拆迁的公告;(五)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李剑峰发现公证处对自己房屋进行公证,违反了《细则》第六条第(4)款之规定,拆迁人向公证处申请对李剑峰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应根据第六条第(4)款规定,提交“实施强制拆迁的房屋,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的决定或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限期拆迁的公告;”,市政府的对李剑峰作出的强制拆迁公告是在9月15日,而公证处作出的公证,是在9月10日,这一点足以证明,公证处对自己房屋作出公证时,拆迁人是没有向公证处提交经人民政府或法院制作的强制拆迁公告,既然拆迁人没有提交强制公告,那么公证处受理拆迁人的申请,对自己的房屋作出公证,就违反了《细则》第六条第(4)款规定已是不争的事实。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