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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上半年共发11起强拆伤亡案 57人被问责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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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5 15: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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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四部门会同有关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57人。  其中副省级1人,市厅级4人,县处级20人,乡科级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人。
  11起案件
  过半属违法强拆
  据介绍,此次查处的11起强拆致人伤亡案件均发生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今年1月21日实施)后,其中,属于违法违规强拆致人伤亡的6起,属于依法依规组织拆迁但由于现场处置不当等原因发生人员伤亡的5起。
  四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征地拆迁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工作,要求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到依法、文明、和谐拆迁。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强制拆迁案件。
  典型案例·长春
  暴力强拆 一人被埋窒息而死
  长春市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与长久家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182户居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于今年3月26日与其委托的东霖拆除公司组织雇用数百人、18台钩机进入拆除现场,采取暴力手段对多栋楼房进行强行拆除,致使未及时撤离的被拆迁人刘淑香(女,48岁)被埋窒息死亡。
  处理结果
  长春市市长公开道歉
  监察部责令长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并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令长春市市长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长春市副市长王学战等12人不同程度处分,并将科信公司总经理杨喆等1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长春强拆案12人被追责
  姓名 处理结果
  长春市副市长王学战 行政记过
  长春市朝阳区委副书记、区长谢华维 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朝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望庆 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其区委
  常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朝阳公安分局局长孙钊 行政记大过
  朝阳公安分局纪检组长杨青林 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其纪检组
  长职务
  朝阳公安分局长久路派出所 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党支部副书记、所长王立成 调离公安机关
  朝阳区拆迁办副主任范铁军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
  朝阳区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科长潘飞 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
  法机关立案调查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党纪政纪处分
  副局长徐源江、朝阳区委常委、区
  长助理、区拆迁办主任毕洪鹰等4人
  典型案例·盘锦
  承租人持刀 阻止强拆人员
  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违法强拆引发伤人一案中,区拆迁办只与圣潮足道馆所在4层小楼的房屋产权所有人魏军签订补偿装修款协议,未按照有关规定与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
  今年5月2日凌晨,区拆迁办未经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报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和民警对圣潮足道馆实施强拆。
  承租人持刀阻止强拆人员进入,砍伤1名协警和1名强拆人员。
  处理结果
  区长行政记大过
  辽宁省纪委、监察厅决定:对兴隆台区区长刘世杰等8人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魏军等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盘锦强拆案十余人被追责
  姓名 处理结果
  兴隆台区区长刘世杰 行政记大过
  兴隆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炜 免去职务
  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李岩 行政记过,并撤销原拟任其
  为兴隆台区副区长决定
  区城建环保局党委书记、局长、 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拆迁办主任于申
  创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创新派出所所长杜怀俊
  兴隆农场党委书记、场长魏军 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罢
  免其市、区人大代表职务,移
  送司法机关处理
  振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崔兰芳 行政记过
  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周中达 行政记过
  魏军等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记者 李洪鹏 综合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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