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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被偷拆已飘泊一年多 过渡费又刁难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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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5 21: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珍珍 于 2013-1-25 21:43 编辑


                              五里墩村“红光集团”所拟报告和借条影印件

2011年12月28日凌晨武汉市汉阳区五合湾我们六户居民的合法私房被偷拆,汉阳区公安局立为刑事案侦办,2012年元月份通知我们查清犯罪集团,可至今不将其绳之以法,而遵照汉阳区委汉阳区政法委指示:要求我们受害人和犯罪集团协调解决。
我们六户人家房屋是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定程序和手续的情况下被偷拆的,我们甚至没有得到一份哪怕是威胁的“通知”!
我们不仅是房产和其他动产惨遭损失,而且对于日常生活的安排也措手不及。我们仓促租房,手忙脚乱临时置办生活用品,全家老小惶恐应对这突如其来的灾祸,在漂泊中地度过了艰难的一年,期间我们一直在抗争违法违规征地,被各部门公务联队“踢球”。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身体辛苦,心更苦。
我们没有领过一分钱的过渡费。
被偷拆一周年的日子,2012年12月27号我们向五里墩街政府郭副书记张主任反映租房及生活困难,要求街政府在元旦前解决实际问题。
但元旦前我们一直没得到回答。元月5日我们去街道询问,郭副书记回应由汉阳区五里墩村“红光集团”(原五里墩村红光大队)解决,采用预支过渡费方式。
只要解决实际困难,对街道和村里的操作方式我们无异议。
元月11日我们按电话通知到“红光集团”办公楼财会室,郭副书记张主任陪同一起。女会计拿出一张清单:六元/平方米,按每家双登面积,仅“借支”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2月27日一年的过渡费。
我们不接受。去年一年已过,现在实属补发,还应支付2013年的全年过渡费才合理,对被拆迁户都是一次性支付一年的过渡费。何况我们是被偷拆的!政府更应该考虑这个特殊性,主动关心解决我们的困难。新的一年已经十几天了!
郭副书记张主任觉得我们说的有道理,答应再和“村里”商量,但他们劝我们先领取这部分钱,其他的春节后再说。
我们拒绝了,宁愿两年的一起领取。
郭副书记说和村干部商量,搞好了通知我们。
第二天接通知去街政府,郭副书记说已和村里负责人说好,我们可以到“村里”领钱。张主任陪我们去村财会室。
女会计说还要办手续:村董事会要开会通过此笔开支、报告街政府负责人签字、我们写的借条也要领导签字。我们还必须按她所指定的农业银行营业点开户,然后才能转账。
听着都累。
我们有点气愤,为什么事先不对郭副书记说清楚,这不是故意折腾人跑来跑去!
张主任当和事老,劝我们不生气,旁边的村民也好言相劝。
晚上我们打电话郭副书记要求他办好相关手续,不让我们白跑路。他同意了,说办好了通知我们。
两天过去了,他没来电话。
元月16日我们径直到街政府要求见张高书记——街政府一把手。
他正在七楼会议室接待一位本月14日被强拆户沈进,“维稳办”的一位刘主任连忙出来接待我们。
郭副书记张主任很快也赶到二楼“综合治理办公室”,他们三人和我们谈了好一会儿,答应我们要求由街政府尽快办好手续。要我们等电话。
18日我们又如约来到街政府,郭副书记手上拿着村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的两份“决议”一份给街政府的“报告”,说他们忙了一上午办好有关手续,可以领取两年的过渡费。
岂料事情还未完......
22日我们又按通知去领钱,不料五里墩村红光集团“董事会”搞出一张精心设计打印好的借条,我们必须在上面签名才给予办理转账手续。
我们拒绝了。
为什么?他们的“创作”的借条暗藏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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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5 21: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珍珍 于 2013-1-25 21:57 编辑

借  条
    武汉市汉阳区永丰乡五里墩村五合湾43号拆迁户刘宏勇,房屋双登双录面积427.72m2,该房屋已于2011年12月27日拆迁。今借到武汉市汉阳区五里墩街五里墩村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过渡费60000元整.(注:五里墩村拆迁还建房开始选房后,五里墩村不再支付该拆迁户拆迁过渡费。)
                                       借款人:
董事会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这借条用了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口吻,却要领款人签名,既不合文理也不合法规。别有用心的是:明明违法偷拆我们的合法房屋,在他们所写的报告中写成“拆除”,在借条中写成“拆迁”,还要我们受害人签名才给钱,企图用这种手段抹掉违法偷拆私房的事实。


                                           1月23日湖北省信访处盛况

本月23号上午我们几家业主李有珍李铭李勇涛刘宏勇等来到湖北省信访局,碰到省“两会”期间守在那里的汉阳区信访局朱副局长,他对我们“劝访”,要求我们下午两点半到区信访局谈话解决问题。


下午两点半我们准时到达汉阳区信访局,没有见到他所承诺的相关接待人员。信访局朱科长对此一无所知。朱副局长对我们打了“撮牌”(武汉方言:骗人)
2:48时我们填写信访登记表,写了下面的话:
“今天上午我们被偷拆几户居民到湖北省信访处,诉求依法依规解决问题。汉阳区信访局朱副局长碰到我们,要求我们今天下午2:30时到汉阳区信访局,将由信访局负责人、五里墩街负责人、五里墩村负责人接待解决问题。我们按时到达,无人接待。朱副局长失言,我们以后不相信他。”
三点钟,我们决定不等了,并表示强烈不满。这时朱科长才看看我们填写的内容,和朱副局长电话落实此事后才要五里墩街政府派人来。
将近四点钟,郭书记和张主任到了,对我们好言相慰,又和红光集团董事长罗双喜电话联系好,约定24日下午两点半钟在红光集团办公楼和我们商谈。
本月24日下午我们如约来到指定地点,仅见到陪同接待的五里墩街办事人员小徐,戴眼镜的年轻公务员按时到达。
没见到罗总。街政府张主任三点钟赶到,略显歉意地告诉我们:罗总临时有事,出去了!
我们在小会议室等到19:05时,罗总也没回来。
郭书记从区里开完会议赶到,又是解释又是劝慰,保证下周三(元月28日)以前一定回复我们。
我们还得等待。
今天是2013年元月25日,我们还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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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1 20: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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