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珍珍 于 2013-1-25 21:43 编辑
五里墩村“红光集团”所拟报告和借条影印件
2011年12月28日凌晨武汉市汉阳区五合湾我们六户居民的合法私房被偷拆,汉阳区公安局立为刑事案侦办,2012年元月份通知我们查清犯罪集团,可至今不将其绳之以法,而遵照汉阳区委汉阳区政法委指示:要求我们受害人和犯罪集团协调解决。 我们六户人家房屋是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定程序和手续的情况下被偷拆的,我们甚至没有得到一份哪怕是威胁的“通知”! 我们不仅是房产和其他动产惨遭损失,而且对于日常生活的安排也措手不及。我们仓促租房,手忙脚乱临时置办生活用品,全家老小惶恐应对这突如其来的灾祸,在漂泊中地度过了艰难的一年,期间我们一直在抗争违法违规征地,被各部门公务联队“踢球”。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身体辛苦,心更苦。 我们没有领过一分钱的过渡费。 被偷拆一周年的日子,2012年12月27号我们向五里墩街政府郭副书记张主任反映租房及生活困难,要求街政府在元旦前解决实际问题。 但元旦前我们一直没得到回答。元月5日我们去街道询问,郭副书记回应由汉阳区五里墩村“红光集团”(原五里墩村红光大队)解决,采用预支过渡费方式。 只要解决实际困难,对街道和村里的操作方式我们无异议。 元月11日我们按电话通知到“红光集团”办公楼财会室,郭副书记张主任陪同一起。女会计拿出一张清单:六元/平方米,按每家双登面积,仅“借支”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2月27日一年的过渡费。 我们不接受。去年一年已过,现在实属补发,还应支付2013年的全年过渡费才合理,对被拆迁户都是一次性支付一年的过渡费。何况我们是被偷拆的!政府更应该考虑这个特殊性,主动关心解决我们的困难。新的一年已经十几天了! 郭副书记张主任觉得我们说的有道理,答应再和“村里”商量,但他们劝我们先领取这部分钱,其他的春节后再说。 我们拒绝了,宁愿两年的一起领取。 郭副书记说和村干部商量,搞好了通知我们。 第二天接通知去街政府,郭副书记说已和村里负责人说好,我们可以到“村里”领钱。张主任陪我们去村财会室。 女会计说还要办手续:村董事会要开会通过此笔开支、报告街政府负责人签字、我们写的借条也要领导签字。我们还必须按她所指定的农业银行营业点开户,然后才能转账。 听着都累。 我们有点气愤,为什么事先不对郭副书记说清楚,这不是故意折腾人跑来跑去! 张主任当和事老,劝我们不生气,旁边的村民也好言相劝。 晚上我们打电话郭副书记要求他办好相关手续,不让我们白跑路。他同意了,说办好了通知我们。 两天过去了,他没来电话。 元月16日我们径直到街政府要求见张高书记——街政府一把手。 他正在七楼会议室接待一位本月14日被强拆户沈进,“维稳办”的一位刘主任连忙出来接待我们。 郭副书记张主任很快也赶到二楼“综合治理办公室”,他们三人和我们谈了好一会儿,答应我们要求由街政府尽快办好手续。要我们等电话。 18日我们又如约来到街政府,郭副书记手上拿着村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的两份“决议”一份给街政府的“报告”,说他们忙了一上午办好有关手续,可以领取两年的过渡费。 岂料事情还未完...... 22日我们又按通知去领钱,不料五里墩村红光集团“董事会”搞出一张精心设计打印好的借条,我们必须在上面签名才给予办理转账手续。 我们拒绝了。 为什么?他们的“创作”的借条暗藏玄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