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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雄鹰 于 2015-2-20 18:43 编辑
2014年就要过去了,值此迎新辞旧之际,想想这一年的所见所闻,感慨万千!我觉得应该坐下来写一篇文章,送给维权路上的同行者!
2013年三月江苏泰兴济川街道办的后营一组开始动迁,因自己是法盲,就上网拼命寻找相关的法律知识。但是当我带着网上的法律知识到动迁项目部去咨询时,有关领导根本就不愿回答,只是回答我这是政府的决定,如果我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诉。我听后觉得不可思议!后来有一些自称是动迁项目部的人员偶尔上门来做工作,但只要我提到一些正当看法,他们就支支吾吾说他们做不了主,双方也就没法继续沟通。2013年8月1日起,本组大多数村民已搬迁,项目部成立了一个小组与我接触,之后开始对我的房屋进行测量评估。2013年8月22日,还未有评估结果时,以泰兴市国土资源局谭峰为首的工作人员给我家送来了一份《限期交地催告书》,我大为吃惊:谈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催告?我当天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了陈述,并做了录音。我的陈述并没有任何作用,2013年8月30日,对方又送来了《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我震惊之余特别愤怒:我在大学期间也学习过法律基础知识,我的合法房屋和厂房还没有合格的评估报告,凭什么责令我限期交出土地?我也知道这种强制决定书的严重性,以后的3天里我瘦了5斤,惶恐无比:难道这个国家没有王法吗?!我一边拼命上网寻找有关的法律知识,一边到处去向本地的一些所谓的“钉子户”取经,在第三天终于有一位姓蔡的大哥告诉我一个北京律师叫季晓峰,我上网去搜,看到了顾志坚先生的一篇文章是对季晓峰老师的专访,根据网上所留的电话号码,我拨通了顾志坚的电话,在通话中,顾志坚给了我季晓峰老师的电话。我立刻拨通了季晓峰老师的电话,季晓峰老师告诉我他是江苏姜堰人,是草根普法论坛的创始人。我第二天就去了姜堰,从此我师从季晓峰老师,加入草根团队,开始了自己的普法维权之路!至今日,我学法普法维权已一年多了,此间,我跟着老师打赢了“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放弃了自己成熟的生意,走上了维权的道路。我努力学习,担任了“草根普法论坛”超级版主和泰兴分站站长,并跟着老师南征北战,帮被拆迁户维权,开辟了一条崭新的人生之路!自助者天助之!回想起当初的3天瘦了5斤,不由感慨:懂法真好!强大自由的感觉太美了!在此,感谢我的恩师季晓峰!愿师傅合家平安,幸福永远!另外也希望看到此文的同路人跟我一样幸运,做一个维权的明白人!以下是我的一点小小心得:
1.拆迁(征收)维权首先要看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
2.如果是集体土地,就要了解合法的征地安置补偿流程:先是确定土地范围,后是征地调查,再是告知征地情况确认调查结果,送达张贴听证告知书(协商或者依申请组织听证),编制征地方案并逐级上报至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在批准接到文件10个工作日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办理补偿登记),(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关市县土地行政部门根据方案)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权利人有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主管部门组织听证,(修改后的)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国土部门组织实施,实施安置补偿,交付土地。其中,征用土地公告和强制交地决定是黄金诉讼点!学习的法律知识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就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590号所规定的程序来执行,首先要看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征收情形,再看程序是否合法,程序合法才能保证合法的利益,其中的房屋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决定以及限期腾房决定都是黄金诉讼点!学习的法律知识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4.征收涉及行政许可,交地和交房涉及行政强制。每个复议或者诉讼既涉及前置程序的合法性,也涉及该程序的可诉性、合法性,不知晓的程序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来解决。我们可以再多看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也可以多看看国务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时间仓促,文章简陋,多多包涵!预祝各位早日维权成功! 王宏德写于2014年除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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