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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5名官员被市纪委曝光 其中3人涉嫌职务犯罪
微泰州06-15 08:57
6月14日晚20点22分,泰州市纪委公开曝光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兴化市周庄镇财政所所长王敏违规发放节日值班补贴问题
2016年清明节期间,王敏违规给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每人发放1200元值班补贴。2017年3月,王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姜堰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书标违规发放奖金福利等问题
2014年年底至2016年3月,杨书标授意下属采取收入不入账、变通报支等方式,违规将公款21.82万元放在单位账外,用于发放工作人员奖金福利等。2016年12月,杨书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前,市纪委官方微信还发布消息,我市三名党员干部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查办:
海陵区城西街道朱庄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俊华被开除党籍
海陵区城西街道朱庄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俊华利用职务便利,索要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近日,王俊华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新国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
日前,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新国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姜堰区物业管理处主任、姜堰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姜堰区住宅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沈余龙涉嫌受贿犯罪被逮捕
日前,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姜堰区物业管理处主任、姜堰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姜堰区住宅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沈余龙以涉嫌受贿罪予以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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