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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高新区农村房地统一调查试点项目 招标公告 邀标人: [size=10.5000pt] |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医药高新区分局 |
二〇一六年九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因农村不动产统一工作需要,就医药高新区农村房地统一调查及建库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泰州医药高新区农村房地统一调查与发证试点项目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参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部分)相关技术标准,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房产测量规范》,结合《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建库项目技术设计书》,完成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建库项目。 ①参照《地籍调查规程》要求,以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为基础,调查农村范围内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获取每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属、位置、用途等信息,测量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地籍要素,填写地籍调查表,测绘地籍图,制作宗地图。 ②参照《房产测量规范》要求,在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的同时,调查地上房屋产权状况,测量房屋的房角点和房屋边长,量算房屋面积,并将房屋调查成果记载在地籍调查表等地籍资料中,实现农村房、地调查的同步开展和调查成果的统一管理。 ③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已有的软、硬件平台,参照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的相关技术规范,建设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实现对农村地籍调查成果的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的一体化存储、管理与应用。 3、项目投标时间:2016年10月15日——11月5日。 联 系 人: 窦嘉宾 联系电话:0523-89690221 传真:0523-89690203 2016年10月13日 第二章 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 1、概述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切实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97号)要求,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5】57号)精神,推进农村房、地统一调查,探索不动产统一登记、城乡一体化地政管理;调查用地管理信息,测算拆迁成本,为政府及部门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本项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 (1)完成农村房地统一调查工作。依据《地籍调查规程》、《房产测量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等,基于医药高新区已有1:1000地形资料,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完成调查区域范围内包括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屋为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为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测量,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实现农村房、地统一调查,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2)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综合管理信息调查。调查、统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综合管理信息;主要包括调查农村宅基地内部用地构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家庭人员构成等社会经济信息;调查集体建设用地投入、产出等用地管理信息。 (3)建立泰州市农村房地统一调查发证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和房屋数据入库工作,建立农村房、地一体数据库,研发泰州市农村房地统一调查发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农村地籍调查成果的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的一体化存储、管理与应用。 2、已有可用于本项目的参照资料(1)2000年,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资料可以作为本次调查的基础数据; (2)2008年,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并建立了数据库,可以作为本次调查范围的控制的参考资料; (3)2007年形成的1:1000地形图资料可以作为本次调查的基础数据; (4)2014年,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理国情普查正射影像成果可以作为本次调查参考资料; (5)泰州市控制测量成果可以作为本次调查起算数据。 (6)历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成果。 3、工作范围及费用测算根据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医药高新区分局的工作安排,本次项目工程工作范围为泰州医药高新区寺巷街道屠桥社区引江河河西部分,面积约0.39平方公里,约450户(含企业集体建设用地)。参照周边地区农房调查费用标准,并结合本次调查区域面积较小等实际情况,预估本次权籍调查费用为150元/户,共计6.75万元;村组服务等相关费用预计1万元左右。本次调查及发证工作费用预计8万元。 4、总体技术路线以满足医药高新区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为出发点,立足于已有的工作基础,严格依据国家有关调查规程和标准,借助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和数据库等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已有土地调查成果和登记成果,通过外业调查、复核审查、内业建库,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等工作,为政府综合决策提供依据,为农村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提供依据。 5、产品规格和主要技术指标(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中央子午线采用120°。 (4)长度单位可采用采用米(m)、厘米(cm)、毫米(mm);当长度单位采用米时,长度数据保留两位小数。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m2),保留两位小数;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m),保留两位小数;可将亩(mu)作为辅助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5)地籍调查调查确权登记的基本单元是宗地。 (6)房屋调查确权登记的基本单元是户。 (7)调查、测量比例尺采用1:1000。 6、主要技术依据(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3)《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简称《图式》; (4)《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5)《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范》(CH/T 2008-2005); (6)《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7)《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8)《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9)《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2000); (10)《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 (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JJF1058-1998); (13)《江苏省地方标准 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GJ32/TJ131-2011); (14)《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 115-2007); (15)《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7、技术要求7.1成图规格和编号(1)村庄地籍图、农村房产图 村庄地籍图和农村房产图可以矩形分幅也可以以村或组为单位输出。分幅图比例尺采用1:1000,正方形分幅(50cm*50cm)。图廓编号按照图廓西南角坐标公里数编号, X坐标在前,Y坐标在后,中间用短横线连接(取小数点前二位、后一位),如12.0—27.5。 图名采用图幅内较大居民地、主要自然地理名称或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 (2)宗地图 (分丘图) 宗地图的幅面在787mm*1092mm的1/32-1/4之间选用。宗地图的比例尺根据丘面积的大小在1:1000-1:100之间选用。 (3)分层图 在农村房地统一调查中不制作分户图,在宗地图(分丘)图的基础上制作分幢、分层图,幅面可以选用787mm*1092mm的1/32或1/16,比例尺一般为1:200,根据面积大小可以适当调整。 7.2地籍测量主要精度指标(1)界址点的精度 |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相邻界址点间距误差/cm | | | | | | | | | | | |
(2)地籍图平面位置精度 7.3农村房屋测量主要精度指标(1)房产界址点精度要求 房产界址点的精度分三级,各级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间距超过50m的相邻界址点的间距误差不超过下表的规定。 |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的间距误差 | | | | | | | | | | | |
(2)房产面积精度要求 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得超过下表计算的结果。 7.4不动产单元、宗地与定着物编号按照每个不动产单元应具有唯一代码的基本要求,依据GB/T 7027规定的信息分类原则和方法,不动产单元代码采用七层28位层次码结构,由宗地代码与定着物代码构成。 (1)宗地代码为五层19位层次码,采用TD/T 1001规定的编码规则,按层次分别表示县级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特征码、宗地顺序号,其中宗地特征码和宗地顺序号组成宗地号。 (2)定着物代码为二层9位层次码,按层次分别表示定着物特征码、定着物单元编号。 (3)不动产单元代码结构如下图所示:file:///C:\Users\Use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3BF0.tmp.pngfile:///C:\Users\Use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3BF1.tmp.pngfile:///C:\Users\Use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3C02.tmp.pngfile:///C:\Users\Use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3C03.tmp.pngfile:///C:\Users\Use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3C04.tmp.pngfile:///C:\Users\Use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3C14.tmp.pngfile:///C:\Users\Use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3C15.tmp.png file:///C:\Users\User\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3C16.tmp.png a)泰州市完成了宗地统一编码工作,行政区划代码、地籍区、地籍子区代码按照已有资料进行编写。 b)第四层次为宗地(宗海)特征码,代码为2位。其中: 1)第1位用G、J、Z表示。“G”表示国家土地(海域)所有权,“J”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Z”表示土地(海域)所有权未确定或有争议。 2)第2位用A、B、S、X、C、D、E、F、G、H、W、Y表示。“A”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B”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S”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上),“X”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下),“C”表示宅基地使用权宗地,“D”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耕地),“E”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林地),“F”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草地),“H”表示海域使用权宗海,“G”表示使用权无居民海岛,“W”表示使用权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土地(海域),“Y”表示其它使用权土地(海域),用于宗地(宗海)特征扩展。 c)第五层次为宗地顺序号,代码为5位,码值为00001~ 99999,在相应的宗地特征码后顺序编号。 d)第六层次为定着物特征码,代码为1位,用F、L、Q、W表示。“F”表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L”表示森林或林木,“Q”表示其他类型的定着物,“W”表示无定着物。 e)第七层次为定着物单元编号,代码为8位。 1)定着物为房屋的,定着物单元在使用权宗地内应具有唯一编号。前4位表示房屋的幢号,房屋幢号在使用权宗地内统一编号,码值为0001~9999;后4位表示房屋的户号,房屋户号在每幢房屋内统一编号,码值为0001~9999。 2)定着物为森林、林木的,定着物单元在使用权宗地内应具有唯一的编号,码值为00000001 ~ 99999999。 3)其他的定着物,定着物单元在使用权宗地内应具有唯一的编号,码值为00000001 ~ 99999999。 8、成果资料8.1权属调查资料整理权属调查资料包括: (1)各种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指界委托书; (3)调查笔录(有争议时);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共用宗应每宗一份); (5)分摊协议或同意书(共用宗时); (6)宗地信息汇总表; (7)房屋调查表; (8)宅基地有偿退出调查表; (9)宗地(分丘)图; (10)分层平面图。 权属调查资料整理应以宗地为单位装入资料袋中,按地籍子区、地籍区集中整理宗地资料袋。 8.2图件编制按照本方案5.2的要求和《地籍调查规程》、《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编制分幅或分区不动产权籍图、宗地图、分层平面图等图件成果。 8.3数据统计完成数据建库后,用泰州市农村房地产统一调查管理信息系统(含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模块)输出相关统计表格,统计单位以平方米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统计表格包括: (1)地籍区(地籍子区)宅基地面积统计汇总表; (2) 地籍区(地籍子区)房屋建筑面积统计汇总表; (3) 地籍区(地籍子区)宅基地有偿退出面积统计汇总表; (4)宗地界址点成果表; (5) 地籍区(地籍子区)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8.4报告编写在项目启动前编写本项目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在项目结束后编写本项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和宅基地有偿退出分析报告。 宅基地有偿退出分析报告编写应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封闭增减挂钩”相关政策和当地要求分析宅基有偿退出成本、实施难度及效益。 技术方案、技术报告编写完成应由甲方和项目实施单位盖章确认,报告用A4纸张打印装订。 9、提交成果9.1图根控制a.图根控制点成果表; b.图根控制点展点图; c.图根控制点观测及平差计算资料。 9.2权属调查资料a.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b.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c.地籍调查身份证明材料; d.宗地草图、勘丈记录表等勘丈资料; e.房屋调查表; f.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调查表 9.3图件资料a.工作底图; b.地籍区、地籍子区分布图; c.1:1000比例尺分幅地籍图(电子数据) ; d.行政村地籍图; e.宗地图; f.农村房产分幅图、分丘图、分幢图。 9.4数据及报表资料a.集体建设用地数据库(包括完整的图形库和属性库); b.界址点坐标册及宗地面积表等; c.宗地图数据库; d.土地分类面积统计数据; e.以行政村为单位汇总的宗地面积数据。 9.5文档资料a.项目技术设计书; b.项目工作报告; c.项目技术报告; d.宅基地有偿退出分析报告; e.项目检查报告; f.仪器检定资料。 10工作进度安排 1、前期工作阶段 编制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含软件设计)、落实经费预算;组建项目组,落实技术单位及调查队伍,完成调研及软件需求分析,做好相关资料、技术准备工作。 2、调查阶段 逐宗调查、测量、数据处理建库;同步完成软件设计开发。 3、数据检查、成果提交、验收阶段 对成果系统进行应用性修改完善,提交专家组验收。 4、综合统计分析、提出政策建议阶段 对提交的数据成果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分类比较,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提出集体建设用地有偿退出政策建议。 5、成果推广、应用 11其他说明(1) 本次项目中标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总价包括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各类社会保险金、意外事故等)、管理费、税金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业务资料费用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和所需缴纳的任何税费等所有的费用。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投标报价中应含有所有应向其他方支付的专利权、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版费(如果有)。 (3)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质量的保证期。 (4)维保期内,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支持服务: A.电话咨询:必须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电话咨询。 B.现场响应:自收到采购人的服务请求起,若电话咨询服务形式不能解决问题,应指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故障处理。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投标人应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会诊,并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乙方未作出响应,乙方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投标人必须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机密文档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 (6)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医药高新区分局书面依据为准。 附件:合同书(格式)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 (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签订。供方愿以总价款人民币 万元(¥ )向需方提供 套(只)医药高新区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建库项目成果,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 一、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财政部《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⑴合同书及所附条款 (2)中标通知书 ⑶供方的投标文件 ⑷招标文件 (5)供方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交货期限向需方提供上述合格的调查建库成果及提供服务。 四、需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时间、步骤和方法支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五、其他约定事项。 需方: 供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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