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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水清天蓝 于 2015-12-27 15:42 编辑 <br /><br /> 北京再曝一起“黑监狱”截访案 9人被追刑责
原标题:北京再曝一起“黑监狱”截访案 ■ “访民”称6月已判但未拿到判决书
■ 法院裁定书所列被告与“访民”提供名单一致
前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否认了“首判外地截访人员”,称该案件尚未判决。昨日,本报从知情人处获得一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从检方起诉书中,记者了解到:7名涉案人员是河南禹州市的农民,最大年龄42岁,最小年龄为19岁。
“首判外地截访人员”案由北京警方负责侦查
起诉书称,被告人王高伟2012年2月出资承租了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双合村126号院和102号院,付朝新(另案处理)雇佣王晓隆、赵俊杰、王壮壮等9人看管河南籍上访人员。
4月28日零时许,王高伟等7人将河南籍访民宋某某(女)等4人强行开车拉至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双合村102号院,非法拘禁至4月29日夜间,并将4人送回河南。
宋某某等又返回北京,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于5月2日将犯罪嫌疑人王高伟等7人抓获,同时解救了已被非法拘禁2-6天不等的多名河南访民。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王高伟等7名被告人“无视国法,非法拘禁他人”,触犯了《刑法》第238条第一款,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早报记者从起诉书中看到,该案是由朝阳区公安局负责侦查,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起诉书称,王高伟因涉嫌非法拘禁罪于2012年5月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后经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法院裁定书被告人与访民所列名单一致
据了解,北京法院此前已有判决外地截访人员非法拘禁罪的案例。
今年6月,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即判决了一起参与截访的“黑监狱”经营者团伙,涉案的9人被以非法经营罪和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籍访民周文香称,她是该起案件的受害者。2011年7月,周文香被关押在昌平区一处“黑监狱”内,7月12日,她向昌平警方报警,警方对“黑监狱”进行了查处,解救被困人员13名。
周文香称,昌平区法院于2012年6月对该案进行判决,但她索要判决书至今没有成功。
周文香告诉早报记者,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后,9名涉案人员中有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已经做出终审裁定。
早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查阅一份标号为(2012)一中刑终字第3438号的裁定书。
裁定书中的9名原审被告人与周文香提供的姓氏一致,其中最高刑期为2年。
随后,早报记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副处长郭京霞求证,郭京霞称并不了解情况。
2011年底,北京市警方开展治理整顿保安服务市场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保安公司非法拦截上访人员,把上访人员拘押在“黑监狱”等事件,实现保安公司“零截访”、“零违规”。
(责任编辑:安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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