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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祥县强拆,老百姓露宿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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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 14: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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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山东省嘉祥县孟姑集乡政府官商勾结,以建中心小学为名,非法占地,建商铺牟取暴利,并违法强拆村民房屋,致使村民露宿街头的违法行为。
  一、 事件起因:
  1、 个人房屋情况:
  我叫赵爱运(系岳增平之妻),现年46岁,身份证号370829196603086702,山东省嘉祥县孟姑集乡孟姑集村人。本人在2003年8月与乡中心小学达成协议,由我出资在学校临街位置盖了八间平顶砖房,每年向校方交租金1440元,当时合同约定让我使用50年。并且该《建房租赁合同书》当时是经乡教办审核,全体教师同意,并经村委会同意后而制订的。所建房屋当时完全遵照村镇规划,在当时整个孟姑集村的住户均无宅基证(或房产证)。
  2、乡政府以重建中心小学为名,行牟取暴利之实。
  2012年3月,孟姑集乡原中心小学地块及房屋被乡政府卖掉了,欲重新占耕地建一所学校。原学校面积28.6亩,现在乡政府把学校周边百姓承包耕地强制性收回,然后以高价卖给开发商建设商铺。新征地不按市场价补给农民,且无任何上级审批程序,致使涉及到孟姑集村、前赵村两个行政村的近百亩耕地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乡政府个别干部搞政绩作秀,违背民意,瞒上欺下,随意非法征地,从中牟取暴利的商业行为违背宪法精神。为掩饰其违法违规行为,于2011年年底临时召集全乡人大代表开会,通过了一个所谓的“孟姑集乡村镇规划方案”,用此办法胁迫原中心小学沿街住户和学校北侧前赵村村民在自留地上所建的养殖场(合法),划片说事,称“你是违法住宅”,给开发商清理地上建筑物扫清障碍。
  二、乡政府的无理纠缠。
  2012年5月开始,乡党委派乡人大金副主席及我乡城管执法上门对我们这些住户口头传达征收通知。我们坚持要求政府拿出上级下发的建校合法文件,政府拿不出。接着又假惺惺向住房户征求意见,多数住户表示只要是政府建学校用地,愿意按合理补偿即可接受;倘若是给开发商个人提供土地,则坚决不同意。而后,政府又单方面请了评估公司,由乡城管执法丈量各家房屋面积,村民被要求以4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卖掉,其余的安置与补偿事宜皆免谈。
  乡政府于2012年7月5日向住户下达了由孟姑集乡人民政府签发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理告知书》,称“你在孟姑集乡中心小学门口东侧所建住宅8间,未经依法审批,严重影响了孟姑集乡总体规划的实施,违反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依照该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拟对你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你在三日内拆除房屋”。对此,本人于2012年7月6日对《告知书》作出了申辩(申辩书附后),对乡政府所出的《告知书》作出了所依据法律错误的驳回,并退让一步要求乡政府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当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仅限于规范为了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非公益利益用地需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活动不适用本条例——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一款),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行使职权,先对被征收户房屋安置,然后协议补偿,最后在再进行房屋拆迁,并且遵循裁执分离的原则。
  我提出了本人家庭成员多,上有老人,下有两个将要结婚成家的孩子,别无宅基地,急需有住房维持生计,按照《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之规定,迫切要求乡政府接受本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要求。但是,又被乡政府一口拒绝了。过了几天,政府不知又从何处弄来了“房屋每平方米按570元来补偿的标准”。
  到2012年7月10日,乡政府又向住房户下发了《行政执法行政处理决定书》,如法炮制,仍称我们“所建住宅违法”,责令三日内拆除。
  三、政府野蛮强拆。
  2012年7月18日早上7:30,孟姑集乡党委书记魏余峰亲自出马,带领一百余人,开着大型挖掘机,向我家冲来。先强行将我扔到车上,由五、六个女乡机关工作人员强行摁住,送进医院,控制起来;接着众人野蛮地把房内物品抛弃于街边,转眼之间,我赖以生存的家成为一片废墟。我家小儿子躲在隐蔽处用录像机拍摄他们强拆的过程,被他们发现,被扭送至派出所,强行删除了视频内容,若不给他们就送孩子蹲牢房,最后让我儿子赤双脚走回家。
  我们绝望,我们无助!围观群众和过往路人无不痛骂乡政府是一群强盗土匪!我家成为大黄路拓宽和中心小学商业开发两大区域中唯一一家没有达成合理协议、没有同意签字而遭遇乡政府越权、违法强拆的住户。
  四、农民的哭诉与求助。
  事件发生了一个月了,我们全家露宿于街头,眼睁睁看着自家的财产被烈日暴晒,我们家破人快亡。我丈夫悲愤绝望,几次欲喝农药寻短见来抗议政府的暴行。我和两个孩子也都因家亡而被折磨得身体憔悴,神志恍惚。
  这么多天过去了,政府一直不出面处理解决事情。我们是弱势老百姓,政府也曾扬言:“要打官司,我们政府请了专业律师,拖死你们!我们承认我们政府是违法的。”
  我们坚信,我们的共和国毕竟进入了法制社会,我们的共产党始终奉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
  我强烈控诉举报,孟姑集乡党委书记魏余峰一手遮天,违法乱纪,祸害群众,损害共产党形象的违法犯罪行为,乞求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严厉查处魏余峰及孟姑集乡政府违法占地,违法强拆农民房屋的犯罪行为,还我们一个公道,给我们一个交代,让我们无助的心不再流泪,不再对英明的共产党失去信任!不再让广大群众对“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八荣八耻”、“关注民生、关心三农”等治国理念持怀疑态度。
  人人都得有家,有家才能有国,有国才能存在乡镇一级政府。政府干部应该成为守法执法的人民公仆,而绝不应该做以权代法,损害百姓合法权益的共产党之腐败分子。
  最后,再次恳求上级领导同志为民做主,惩治违法分子,稳定社会大局,给我们一个能生存的家。



  
  拆迁后一片狼藉
  
  露宿街头的家属
  
  拆前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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