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165|回复: 29

【原创】纪实长篇连载《风雨拆迁维权路》之一个人的战斗(二十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10 21: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原创】纪实长篇连载《风雨拆迁维权路》之一个人的战斗
二十五
李剑峰在家从事刻章经营,李剑峰的住房我们一直未进去看过,法院带我们去,我们也未能进去看。李剑峰的要求大致有两个。1,要求在同地段安排房屋。2要求按营业房评估。我们做了反复的解释,一层没有,产权调换只能在楼上,我们和海天公司商量,和工商所商量在6号楼安排10个平方给他,由他继续经营刻章,这就是我们的方案。
主持人:现在由李剑峰开始陈述
李剑峰:关于我户的拆迁从2008年5月5号公告上墙到2009年9月4日的今天为止,刚才黄主任讲,为什么海天娱乐城316户拆迁到目前为止,就剩下唯一的李剑峰没有搬迁,请与会的领导听我陈述,为什么没有谈好呢,有几个关健的因素在里面,第一个呢就是在去年的6月2日,我们这个楼上我些邻居已经交了房签了协议,拆迁办就让那些安徽人入室拆房子,那些安徽人入室后,在3楼和4楼将那些敲下来的铝合金窗子材料,打成捆往下摔,我们门前是水泥路,我在锅上炒菜,将我手中炒菜的铲子都吓得掉地上了,我的爱人在门口躺椅上看书,当我转头看时,怎么喊她也不听,我的爱人吓晕边去近5分钟,后来我就将她扶到拆迁边去,当时黄主任在拆迁办,我说外地人在上面拆房子,将我爱人吓得犯病了,我爱人是个什么原因呢,2005年的7月16日在江东市人民医院动了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当时为给她动这个手术,我还借了7万多,这就不谈了,动了这个手术呢,她的风险保养期是3年,到2008年7月是正好过了3年危险期。所以呢,当时我要黄主任到人民医院去将我爱人的身体检查下,你们记录员将这些话都要记下来,去检查,一直到下午两点多钟,而黄主任在这个期间打了3次110,要公安局来抓我们,说我们干扰他们工作,就是不去医院给我爱人检查身体,最终呢是安徽的那个头儿和负责海天区域拆房的姓于的去人民医院给我爱人做了检查,检查结果是什么,由于巨烈的冲击波,将我爱人吓晕,导致她瞬间心脏缺血,2尖瓣关闭不全,心脏供血不足,钱呢是外地人给的,当时医生讲,我爱人最低要休息6个月,不能再受惊吓,如再受惊吓的话,就不得过生了,小命不保了。
从6月2日到7月2日没有人往我家跑,看到江东镇的领导从我家门前来来去去,东家有包保单位,西家的包保单位,而我们没有,一直等到7月2日我带家属到医院去看病没有哪个单位再掏钱,后来在2008年7月19日,公安局的刘指导代表拆迁人送来了我爱人看病的243.7元检查费。
从2008年7月2日到7月19日这之间又发生了一件事,对我的爱人造成了致命的打击,2008年7月16日晚,我刻完章,出门遛狗,打开门,发现我家门西边站了几个人,我当时只认识其中的一个人,就是这位黄主任(李剑峰手指现场脸上有悻悻之色的黄主任),其他几位一个也不熟悉,在去拆迁指挥部的路上,才知道,一位是公安局的毛副局长,一位是城西派出所的陆所长,一位就是这位游主任,去到新华书店后,一直在听毛副局长讲故事,说那家女人发神经了,说丁保镇哪个民告官了,一会儿我爱人不放心来拆迁指挥部看我,这期间毛副局长一直还在讲做事,我爱人向说她讲教几个问题,毛副局长就说我爱人不懂礼貌,气得我爱人拉着我就回家,建设局游主任一直追到门口。
2008年7月18日晚上8点左右,我和爱人出门散步,在离家不到30米的人行巷头上,遇到一位自称是规划局执法大队的人,还有一位胖胖的人,一位居委会的小余,他们说给我们送强拆通知书,要拆我门口院内搭建的房屋,我们说,你们想拆就拆吧,转身就走,而这时我们感觉有人在对我们拍照,回过头我们看到那位高高胖胖的人在对我们夫妇拍照,我们要他将拍的我们照片删了,悲剧就在这时发生了,那人抓住我爱人的头发将她往地上摔,一只腿跪在她的身上,并说他是规划局执法大队的,我随即打110报警,在城西派出所一直到夜里12点左右,也没给我爱人去看病,真悲哀啊。
7月22日我开始上访,在信访局接待室,那天巧遇市长接待日,黄市长当时责成市公安局局长负责查我爱人被打的事,让建设局张局长负责我户拆迁的事,可是两天后我打电话已联系不上张局长了,在7月31日电话打通后,张局长已在上海准备动心脏手术了,在他手术康复后,也没再管过我户拆迁的事。
从7月22日至1月17日,拆迁办的人没有往我家跑过一步,建设局的领导也没有谁和我谈拆迁的事,一直到10月17日,黄主任来到我家和我谈了18分钟左右,这是我的录音书证,这份书证我也向江东市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请主持人看下。从进入拆迁以来,这一次是唯一一次拆迁人来我们家和我们认真的谈拆迁的事,临走时说过几天给我拆迁的消息。可是,想不到黄主任是这样的人,同样是在那一天,拆迁办向建设局提交了对我户强制拆迁申请,我不知道拆迁办玩的是出什么戏,到我家里谈拆迁是假,为了走程序是真,我想拆迁办应该向我这个被拆迁人就那天的事做个解释。
第二个,关于这份拆迁人对我户的裁决申请,我户在收到拆迁人的裁决申请后,向建设局递交了一份答辩书,与会领导,你们现在每人手中都有我的这份答辩书,在这份答辩书中,我户做出了合理、合情、合法的两个申请,我这个房子用于刻章,今年15年左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是全的,每年向国家上交肆拾个平方的营业税,同时,我的爱人从2004年开始在家从事日用保健品生意,也是证照齐全,至今也有6年,目前都处于经营状态,我们夫妇二人,没向国家要一分钱,我们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建设局对我户的行政裁决中,我户向建设局提出,跟据苏中市政府6号令51条第2款,我户用于经营的房屋应按经营用房进行评估,并根据经营年限进行补偿,而江东市建设局对我户的裁决书中,对我户用于经营刻章的房屋,一分钱营业补偿也没有,我想请问建设局领导,你们对拆迁人提供我户的裁决资料有没有进行过核查,而拆迁条例中规定,有新的证据需要查证时,要中止其行政裁决行为,而你们建设局的领导根本就没有对拆迁人提供的虚假材料进行核查,就将我户行政裁决了,我的两本营业执照都处于经营状态,而你们就将我户裁决了,并且对我户是一分钱营业补偿也没有,我不知道你们的所谓合法性在哪里?目前,我户已向江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一份裁定书,由于你们对我的行政违法裁决行为和你们滥用职权向海天公司违法发放拆迁许可证一案,目前行政裁决一案处于中止状态,关于我的房屋补偿与产权置换这一块,在我的答辩书中都有详细说明,感谢今天与会的各位领导,我再次申明我有合理合法产权置换要求,原地段、原朝向、原层次、原面积。至于刚才拆迁办所说的我的要求他没办法做到,那是他们的事,不是我的事。
继续我刚才的话题,我的答辩书从2008年的拆迁二万五千里长征,马拉松似的已走到2009年,我从最初的要求到目前一直没有变,还是原地段产权置换,拆多大,还多大,拆迁人所说跟我交流过多次,纯粹是瞎说,可以这么说,像这么一回事,我打个比方,这只茶杯你问我买,可我不喜欢你,不想卖给你,你想一元钱买我的茶杯,可我就是不想卖给你,如果你坚持要问我买,我对你的开价是一千元,可你由于用一元钱问我买不到这只茶杯,就向建设局申请对我的茶杯行政裁决,裁决我将这只茶杯以一元钱卖给你,这是什么,这是个交易,不是程序,合法不合法,与会领导相信你们会清楚。
黄主任说:李剑峰的这个房屋不好安营业用房评估,我们到现在也没有进他家。
李方庆说:   1、关于李剑峰爱人吓出病的事,拆迁人已给你看过。 2、关于你爱人被打的事,黄市长已责成公安部门给你解决,与拆迁人已无关,我们在调解的时候认为,这两件事不在拆迁讨论的话题之列,刚才李剑峰重复了他的安置方案,原地段、原朝向、原层次、原面积。根据国务院305号令,可以产权置换,但不可能原地段、原朝向,这在任何地方也不可能实现的事,不可能满足你的要求,3、你讲的茶杯故事,你这茶杯值多少钱,不是你说了算,应该值多少钱。房屋拆迁和买茶杯是两回事,不是交易。
李剑峰说:这位领导是姓李,李主任是吧,谢谢你刚才呢对我说的这个茶杯的故事做了点评,刚才呢我没有说这个故事是哪个人说的,这个故事呢是物权法的主编人之一的王铎所述,根据《物权法》规定,百姓物权不受侵犯而特别分析物权法中的公民物权不受任何组织单位侵犯的解释,根据国务院46号令,政府部门不好强制认定拆迁的价格,不好该拆迁人做的事政府从中强行插手,46号令规定拆管分离,刚才某主任的这套说词,是作为一位房屋主管部门的领导所作的解释,还是代表拆迁人向被拆迁人发出的要胁,对我的房子,他的价值是多少,我可以说是无价的,你问我为什么不卖给他,因为我不喜欢他,如果我跟你李主任有这个交情,我一分钱不要,将茶杯送给你,这就是公平、公正的交易,根本不是说的什么胡搅蛮缠。
       我们夫妇2人没有正当的工作,没有伸手向国家要一分钱,我们自己赚钱养活自己,我们靠的就是这个房子,为我们招来顾客和生意,那么你拆迁人要拆我的房屋,你不给我一个安置,不给我一个养家糊口的地方,我怎么赚钱养活每月吃药近肆百元左右的老婆,某主任刚才说我老婆现在好点了,我老婆从去年吓出病到被打伤,到目前为止,我下狠心买给她吃了的营养保健品已超过一万肆千元左右,才将个身体调理得这个样子,在别人眼里,我的老婆只能吃饭不能做事是个草,可在我眼里,她是个宝,有了她,我们这个家庭才是完整的家,我们一家人就会有幸福。某主任你说对不对?
      所以,刚才李主任说,我对今天的这个听证会,所要求的少、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刚才已经说出来了,我的要求从开始答辩的那一天,一直到分两次我将建设局诉讼到人民法院,我没有改变我的原地段产权置换要求,今天也没有改变,没有以这个为平台向拆迁人多加任何要求,之所以说,刚才黄主任说我没有什么要求,其实,我真的没有什么要求,我的要求就这么简单,给我个能吃饭,能混生活的地方,原地段、原层次、原朝向,原面积就行。如果说若大的人民政府都没有办法解决老百姓的这个问题,老百姓怎么去生活?这个和谐社会又是个什么和谐?所以呢,我没有太多的要求,针对听证会,你们走的个形式也吧,走的个什么程序也吧,这个是你们领导的权利,老百姓无话可说。补充一下,原地段不是原地,请你们搞清楚这几个字的意思,原地段,就是在海天娱乐城131亩的地面上给我安置个原朝向,原面积,原层次(一层)
     人大主任说:今天这个听证会本来就是走的个形式,你诉讼也吧,不诉讼也吧,政府不停止强制拆迁行为,刚才看了被拆迁人的答辩书,我们也比较同情,大家帮做做工作,是21天还是十多天,尽量拿出一个安置方案,最好不要走到被强拆的地步,打官司呢花时间又花精力,到最后呢效果呢还不好,被拆迁人也要顾全大局,解放思想。
      市政协代表说:比较同情被拆迁人,但你也要积极配合拆迁部门,早点将拆迁的事谈好,早点搬家,早安定。
      市信访局代表:协商解决,同意各位领导意见。
      法制局代表:同意各位领导意见,建议被拆迁人协商解决。
      李剑峰说:在我诉建设局违规发放拆迁许可证一案,上个月21日休庭后,游主任和刘法官对我讲,早点协调吧,我说行,我说刘审判长,你我是老乡,相识21年出外了,冲你的面子,我肯定配合你们法院法官将这个房屋拆迁事情调解掉,那么在上周星期四呢下午3点左右我接到刘法官的电话,“李剑峰你下个星期一到我办公室来,我呢同你将个事情调解掉,”我说行,电话放下我就和我老婆讲,好了,这条路终于要走到头了,下周期一调解掉不就结束了嘛,好了。但是,星期五早上一点左右吧,这位书记员一行几个人送了个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公告贴到我墙上,当时看到这个强制拆迁听证公告,我非常愤怒,下周星期一法院协调我拆迁的事,那么你建设局是一点诚意也没有,反过来你还给我户送来了这个强制拆迁听证公告,和我开这个听证会,就这个星期一约好去开协调会,那么说呢,我非常生气,在第一次我告建设局对我的行政裁决不合法后,刚才是哪位领导讲,噢,是黄主任讲,法官带他们到我家来入室丈量,我没肯,为什么我不允许,法官法和法官守则有规定,法官不可做违反法官法、法官守则的事,法官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法官法和法官守则,你们一行到我家来的14分钟,我全部录下了,在你们离开我家的第3天我刻了一张光盘送给了法院,我对院长讲,我保留对你们法官向检察院提起控诉的权利,而且在第三天我对你们建设局第二次提起诉讼,告你们滥用职权,违法发放拆迁许可证。你们上周星期五送这个强制拆迁听证公告给我。在坐的诸位领导,你们都是江东市各个部门的代表,如果说由于我的拆迁,你们强制也吧,强拆也吧,最终给市政府领导惹来烦恼,最后不要怨我李剑峰,我也不想走到那一步,如果走到那一步,我还是那句话,都是被拆迁人逼的,我并不想得罪江东市的父母官,我还想在这个城市混饭,曾经有人说,政府拆迁违法的证据一抓一大把,你同我李剑峰将个拆迁的事搞好,将个拆迁的方案拿出来,合理的将我户安置好,我什么也不谈,我们也不会向别人那样瞎要求,该怎么就怎么,你们不和我协调,非要我这样做,非要我将你们告上法庭,你们说,你们为什么要逼我这样做?我也知道你们不在乎我对你们的起诉。但是,最终,当市委个别领导为这事不开心时,给你们处分时,不要怪我李剑峰,我的陈述到此结束。
      主持人:行啊,刚才大家发言呢,老李吧也说得不少,房屋拆迁不是敌我矛盾,需要大家配合沟通。那么在申请强制拆迁之前,对李剑峰强制拆迁安置依法进行听证,法律规定强制拆迁前必走的个程序,听证就走的个程序,那么这个会议如果开得好的话,会后通过双方的交流,可以达到预期效果,利用听证会双方进行对接,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这样的听证会,在强拆的可能下,50%都是协商解决。第二个呢老李谈的对拆迁的补偿安置强制执行进行听证,刚才拆迁人在裁决中对你的拆迁补偿有不同观点,你如果不服,你可以打官司,要求赔偿,刚才呢李科长已经将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依照法律,对你的安置补偿裁决书中都是合情合理,强制拆迁后,你如感觉对你的强制拆迁不合法,你也可以提起诉讼,获得国家赔偿,你也不要有过多的要求,关于营业房要求,是根本不行的,前段时间拆迁人在协调会对你已有方案,给你一个十平方左右的营业房,你如果满意呢,就按那方案办,你如果不满意呢,这话就不谈。
                                                                                                                        未完待续......
发表于 2013-3-10 22: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学习了
发表于 2013-3-10 22:07: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全国的拆迁户都能像剑峰一样学法维权,中国离法制社会不远了。
发表于 2013-3-10 22: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鹰羽翼丰满,在老师的辅导下即将翱翔于蓝天
发表于 2013-3-11 08: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淮安人来学习了
发表于 2013-3-11 21: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将复议比作“老母猪不会降小猪咬死”,这是永远不变的定侓!
发表于 2013-3-11 21: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母猪不会将小猪咬死”(更正:“降”为“将”
发表于 2013-3-11 21: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愿所有的被拆迁户都能走上依法维权的康庄大道!
发表于 2013-3-11 21: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我们也想明师开悟哦!比如怎么和拆迁办谈判?怎么和政府周旋?
发表于 2013-3-11 21: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拆迁户的心酸是什么你都得考虑!利用在慢长的复议中加紧学习,“真怕自己阿斗”!
发表于 2013-3-30 10: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是否把“怎样和拆迁办谈?怎样和政府周旋?”写下来供我们学习
发表于 2013-3-31 18: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雨维权路历程艰辛,但在逆境中也只有不服输肯学习的人才能够使自己变得越来越强大。
发表于 2013-3-31 18: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下期精彩内容。
发表于 2013-4-16 22: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这份诉状在我这个初学者看来已经是非常好的了,太经典了,要好好学习
发表于 2013-5-30 22: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向老师学习,愿天下所有拆迁户都能够依法维权,推动依法行政。
发表于 2013-9-13 17: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们的复议3年未答复哈哈....
发表于 2013-9-13 17: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母猪不会将小猪咬死,这是永远不变的定律,上级部门不会因你个被拆迁户的小利益而否定政府的“拆迁大计”,不会为了你个小老百姓的小家而不顾政府这个大家,不会因为你被拆迁户可怜,而和自己头上的乌纱过不去
定律不变,但为了拆迁,为了金钱利益,他们丢掉了自己的乌纱甚至生命,因为他们把党和中央赋予的权力用在了邪道歪道上了
发表于 2013-9-13 17: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寒江雪 发表于 2013-9-13 17:01
呵呵,我们的复议3年未答复哈哈....

恭喜,你已赢了。
发表于 2013-9-13 17: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寒江雪 发表于 2013-9-13 17:13
老母猪不会将小猪咬死,这是永远不变的定律,上级部门不会因你个被拆迁户的小利益而否定政府的“拆迁大计” ...

在依法维权的这条路上勇往直前,贪官腐官会遇你而避。
成功的路上有你有我有他!
发表于 2014-7-1 13: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允许包保,一定要拆管分离
发表于 2014-10-1 15: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叙述的事情都跟在眼前一样
发表于 2014-11-4 13: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个。
发表于 2015-1-1 11:38: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的抗战开始了,从奴隶到将军的旅程已经开始,狭路相逢勇者胜。
发表于 2015-1-1 11:39: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的抗战开始了,从奴隶到将军的旅程已经开始,狭路相逢勇者胜。
发表于 2015-1-20 21:30: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全国的拆迁户都能像剑峰一样学法维权,中国离法制社会不远了。谢谢写了这么好的帖子
发表于 2015-9-12 17: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冬天里的太阳 发表于 2013-3-11 21:33
老师我们也想明师开悟哦!比如怎么和拆迁办谈判?怎么和政府周旋?

你现在已是谈判高手,且已维权成功了。
发表于 2015-9-12 17: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翁士新 发表于 2015-1-1 11:39
真正的抗战开始了,从奴隶到将军的旅程已经开始,狭路相逢勇者胜。

这才只是开始。
发表于 2015-9-12 17: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学生 发表于 2015-1-20 21:30
好帖,全国的拆迁户都能像剑峰一样学法维权,中国离法制社会不远了。谢谢写了这么好的帖子

普法,从草根开始!
发表于 2015-10-3 15: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要为人好有人缘,才能得贵人帮,我儋好人得好报,再有自身有功夫別人帮才有劲,努力吧未上岸者。
发表于 2016-5-5 16: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边学 边用  太好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Q群205620600(一)51171756(休闲)|草根家园 ( 苏ICP备13047942号-1 )

GMT+8, 2024-11-22 06:01 , Processed in 0.03896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