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珍珍 于 2013-5-26 13:29 编辑
武汉市汉阳区五合湾刘宏勇李铭我们六家房屋2011年12月28日凌晨被偷拆,武汉市汉阳区公安分局依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立为“阳公(五)刑立字【2012】第462号”等案,立案后经侦办于2012年11月回告他们:对此案嫌犯已锁定、并已实行强制措施移交汉阳区检察院。
刘宏勇李铭等六家人是本地正宗的“汉阳人”,世代居民,自祖上起1949年前就居住汉阳区回民湾。建国初期我们持有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签发证书的是时任代理市长的王任重(后任湖北省省委书记)。后因1954年建铁路,我们几家被当地政府安排迁居,定居在汉阳区“五里墩街五合湾”,直到2011年底房屋被偷拆止。 那是从2010年11月起,武汉市汉阳区五里墩村“红光集团”以城中村改造为名征地,因认定该集团不具有合法征地身份,刘宏勇李铭我们等不接受,后因遭其所雇“启源拆迁公司”断电断水打砸等暴力被迫搬离老家,房屋于2011年12月28日凌晨被偷拆。我们几家至今尚未办理任何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但我们几家的原址上现在竟然在施工。是谁不给一分钱就抢夺民产卖高价发横财?是谁这么牛B,不办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就敢施工?没有施工许可证就建围墙施工?有关部门呢?都看不见听不着!我们向区城管举报,并在现场表示强烈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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