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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者应从“和谐”审判转入依法审判 作者/季晓峰 今天上午一位官方好友造访,在店里我们聊关于中国司法腐败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作为警务人员、司法工作者起什么作用的话题,从十八大到两会至三中全会,高层惠民政策相继出台,腐败高官一个接一个纷纷落马,但是腐败的毒瘤已在全国扩散,现任总书记想从根本上抑制腐败,真的有点难。期间又一朋友造访,听我们聊的话题后,感叹中国司法腐败没救了,我提反对意见。虽说今年中国政坛震荡,但个人认为今年是中国的法治转型年,是由和谐治国、人治治国转型到法治治国的一年,改革需要动大手术。两位前任总书记20年的和谐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把规矩和谐了,将法律和谐得丢了,现任习总书记不谈和谐,只谈凡是按规矩办,什么是规矩?法律就是规矩,中国司法有救也。再说了,一直生活在和谐幸福中的司法工作者,他们过去在审案中,特别是民告官的案件中,一直在和谐环境中“和稀泥”,不谈法,还谈什么法治社会呢?为什么司法的公平、公正在倡导建立法治社会的今天不能实现,个人认为,一些司法工作者还没有从“和谐”、“和稀泥”的工作环境中走出来,一切听领导的,一切领导说了算,老师说的话就是司法解释的“潜规则”中走出来,司法工作者需要调整心态,打破旧思维,从零开始以空杯的心态,做一位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弄潮儿。当然,由蛹至蝶的转变过程是很痛苦,但是,结果是灿烂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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