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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拿到手10多年 卖房时才发现竟是自行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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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8 17: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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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拿到手10多年 卖房时才发现竟是自行车库

  从外表看这“自行车库”和其他住宅没明显区别

  “自行车库”的内部 记者徐洋摄

   一套已经拿到手10多年的拆迁安置房子,当房主卖房过户时,才被告知这套房不是住宅,而是自行车库!然而,他在几年前办下的房产证上却显示是住宅性质,这套拆迁补偿得来的房子在当初签订协议时也显示是住宅性质。究竟是怎么回事?现代快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拆迁安置房过户时“基因突变”成“车库”,要缴高额税
  张冬生是南京公园新寓1幢104室的房主,房产证是2009年办的,房屋性质是“私有房产”,可最近他才被告知,房屋的性质是“自行车库”。
  “这套房是我父亲拆迁补偿换来的。”张冬生说,他的父亲张寿宝曾经居住在原白下区一所砖木结构的老宅子。上世纪90年代初,这个老宅子拆迁,父亲和哥哥各拥有获得一套房屋的资格,哥哥拿到了房。“当时开发商想给父亲分一套26楼的房子,老人家嫌高,想要个1楼的,这就拖了下来。”
  直到2001年,张寿宝接到开发商的通知称,有一套一楼的房子可以安置给他,就是现在的这套。当时,让张家人感到诧异的是,这个1楼的房子居然有4.8米高。不过,张冬生表示,家人看了下,觉得可以接受,便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这份格式协议中,对此次安置作了准确的约定,产权性质上只写了一个字:“私”。拿到房子之后他们把房子出租了。
  在出租期间,张寿宝老人去世,这套房子赠与了张冬生。去年年底张冬生通过中介卖房,与买家约定好了130万的总价。可在过户时,房产部门告诉他,这套房子不是住宅性质,而是自行车库性质,需按商业地产性质的房源缴纳高额税费。
  “我手里的房产证上明明写的是‘私有房产’,怎么会是自行车库呢?”张冬生称,房产部门告诉他当初搞错了,现在得纠正回来。这笔交易立即黄了。张冬生的律师从城建档案馆调出的公园新寓1幢底层平面图显示,一楼的6户均为“自行车库”,自然包括104室的张冬生家。
  疑问
  为什么两次办证时都没发现?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人员表示不清楚

  张冬生手中的证据显示,2005年张寿宝老人就办理了房产证,上面对房源性质写着“私有房产”。而他在2009年接受父亲的赠与后,再次办理了房产证,上面仍然写着“私有房产”。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思涛解释说,所谓“私有房产”,就是指住宅性质的房源。如果房子的性质是自行车库,那么房产证上必然会写明。
  既然这套房子从建成起就是自行车库,为何能够两次办成住宅性质呢?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昨天表示,公园新寓1幢1楼的这6套房子都是自行车库性质无疑,因为有原始的图纸记录在案对于张冬生的房产证,现在交易时必须纠正为自行车库性质。但对于过去为何两次办成了住宅性质,这位人士称不清楚。
  开发商当初有无告知是自行车库?
  目前的书面证据,完全看不出104室是车库性质

  张冬生认为被开发商骗了。为此他们找到开发商南京市白下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三公司交涉。这家公司计划部的张主任表示,包括104在内的6套1楼房子,本来就是车库性质,原先计划是用作升降汽车车库,不过图纸上写的是自行车库最后这6套房子被当做门面房安置给了6户人家。“分给他们的时候,我们讲清楚的,说这个是车库性质,他们自己也愿意的。”自行车库的性质,究竟当初安置时有没有明示?开发商和张冬生各执一词。但是双方都认可的是:目前的书面证据,完全看不出104室是车库性质。
  张冬生说,他希望开发商能够“承认错误”,给他换一套住宅安置,否则就要打官司;而开发商方面则表示“早就说清楚了,没法再换”。目前双方仍然在交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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