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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科尔沁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贵局工作人员于2014年12月29日早8时许,给我户送达了《关于评估报告异议书》的告知书,和新城房地产评估事务所第二次下达的对我户的《评估报告》。现就贵局的《告知书》和《评估报告》发表意见,意见如下:
1、合法的征收项目必须建立在为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并且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看了你们的《告知书》和《评估报告》,我十分的感慨。作为一个政府机关,为了忽悠不懂法的百姓,以达到低价强征的目的,将商业地产开发项目说成公共利益项目。造成了整个征收的不合法。征收拆迁项目应该以法律为准绳,法无授权则不可为,才能让百姓信服。城市拆迁和重建不仅要符合法律法规,还要真正体现出“保护和开发并重和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原则建设,真正的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不能让老百姓“买单”,让开发商一本万利。贵局下达的评估报告,将我户40多平米合法房屋评估价值远远低于一个地下停车位及公厕评估价的价格(地下停车位18万/个,公厕评估价格每平5千元/平方)。试问贵局领导:你们认为公平、合理吗?何以体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宪法》、《物权法》的公平、合理法律规定。
2.合法的评估报告应建立在征收合法,评估公司选定合法。出具的评估报告才合法。贵局没有组织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公司。单方委托新城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我户合法房屋进行违法评估,违反了法定的评估程序。新城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依法无效。本人予以否定,不予认可。
3.从征收建设项目:“北京华联通辽购物中心暨书香苑小区的公示图”看出,该建设项目为商业地产项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该项目与公共利益无关;依据《物权法》规定,政府无权委托评估公司对被征收户非法评估。
我是一个下岗工人,多年来靠仅有的房屋居住和微薄的房费赖以生存,然而政府的拆迁将让我居无定所,生活无依。为维护自己基本的生存生活,只能以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百姓需要安定的生活,一个遥遥无期的还未拆迁结束,土地性质未确定的拟建设房屋回迁。纯粹属于纸上谈兵,通辽城区拆迁满目疮痍,安定幸福的生活从何谈起!我希望政府的拆迁真正做到阳光透明,做到人性化拆迁,和谐拆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合理拆迁,造福苍生!
此致:
通辽市科尔沁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异议人: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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