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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已着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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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5 14: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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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感受温暖 于 2015-1-25 14:07 编辑

澎湃新闻1月23日获悉,国务院已着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月20日,中国海洋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吴金鑫向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组电子邮箱邮寄了《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建议》(下称《建议》),次日下午即收到该栏目组电话回复。

       该栏目组工作人员告诉吴金鑫,《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订工作已经在进行中,具体会按照条例修订的流程办。

       现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1月17日由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不断增长。

       在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研讨会上,来自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程琥庭长介绍,北京近年来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纠纷案例占整个行政诉讼的比重不断增加。2012年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所占比重为十分之一,而2013年时已经猛增到占比六分之一。

       《齐鲁晚报》曾报道称,山东省201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156件,2012年共收到1173件。2011年山东省法院共受理一审信息公开案件177件,2012年增加至656件,主要涉及土地、房产、城建等内容。

       另一方面,一些专家指出,政府信息公开在社会上还是处于知晓率比较低的状态。公众向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后,得到的结果也常常不尽如人意。

       吴金鑫在本科期间就开始关注政府信息公开问题。

       他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次的《建议》是一封联名建议信,得到二十余位青年学子及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郑玉歆,湖北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等联名支持。

       吴金鑫在《建议》中提出三方面需要修订和改善的内容,包括“公开”与“保密”的界限需进一步厘清,政府信息公开路径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救济渠道需完善。

       他举例说,“一些‘弹性’的条款往往导致政府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难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范畴,也常成为政府部门规避信息公开的‘避风港’。”

       他还发现,“不少政府部门的网络申请渠道成为‘摆设’,更有甚者在官网搜索不到该部门的信息公开指南。此外,还存在过度索要公民个人身份证件、所申请信息的用途证明及仅允许本地户籍的公民申请等现象。”

       吴金鑫在《建议》中写道,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而且在保障公民知情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动依法治国方面意义非凡;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为此,希望能够将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到国务院201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

       澎湃新闻从吴金鑫处获得的他和“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组工作人员通话录音显示,该栏目组在收到《建议》后即转交给了国务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1月21日,该工作人员转述国务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反馈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订工作已经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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