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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0 22: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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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宣布,姜堰励才“软禁”孩子的教师被刑拘!孩子下一步咋办有说法 2015-11-10 泰州微视听 刚刚,泰州微视听记者应邀参加了姜堰教育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就媒体铺天盖地报道的姜堰励才实验学校教师“软禁”两名孩子三年的事件,姜堰教育局和姜堰警方宣布了两条最新处理决定: 一、姜堰励才实验学校女教师朱某被开除,并以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以下是姜堰区公安局关于原励才学校老师朱某涉嫌诈骗一案的相关情况通报原文: “2015年11月8日19时许,姜堰区公安局110接到报警称:姜堰帝景蓝湾5-1703室有人报称其女儿在励才上学,现发现老师将其软禁3年,不让女儿上学。我们城中派出所所接到110指令后,值班处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了解工作。 经现场了解双方当事人,初步判断励才学校老师朱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后处警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至派出所,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现初步查明:2012年7月,犯罪嫌疑人朱某(女,31岁,姜堰区人,系励才学校的初二英语老师)接受其丈夫老乡任某及任某朋友王某的请托,并答应将任某、王某的女儿(均16岁)安排到励才学校就读。事后朱某在两个学生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朱某将任某和王某的女儿安排在学校宿舍、校外承租房和自己的家里三年,巧立明目,编造各种谎言欺骗学生家长和哄骗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在励才上学,现在姜堰二中读书。期间朱某以收取学费、生活费、补课费、送礼等名义收取任某、王某现金、礼金10多万元。 目前,朱某因涉嫌诈骗于2015年11月9日被姜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二、 出于对孩子关爱负责的态度,姜堰区教育局安排好两名受骗孩子的后续就读,打开绿色通道,安排好孩子的学籍,可以就读于姜堰任何一所学校。经过对孩子学习水平的测试,征求家长的意见,本应初中毕业的孩子现在被安排在励才学校读初二。 下面是姜堰教育局关于事件的情况通报原文: 据初步了解,朱某系姜堰区励才实验学校2012年8月底自主招聘的合同制教师,现任教八年级英语,八(7)班班主任。2012年6月份,励才实验学校根据民办学校聘用教师有关规定及董事会章程,对外公开招聘教师,朱某报名应聘。朱某丈夫刘某的老乡任某及任某工友王某得知朱某到励才学校应聘教师信息后,就拜托其想办法安排女儿任某、王某到励才实验学校就读,朱某答应帮忙。后来,由于励才实验学校招生审核程序严格,两个小孩未能被励才学校录取,朱某在学校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在励才任教的便利,先是在七年级开学前几天安排二人在27班内跟班了几天,然后私自将两个小孩先后安排到自己的宿舍、校外租住房、家教机构等场所学习、生活,并要孩子向父母谎称在励才实验学校读书。2015年两小孩因无学籍,未能参加中考,朱某谎称两小孩中考以高分被省姜堰二中录取。11月8日,任某到省姜堰二中看望小孩时,发现小孩未被录取后报警。目前,区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事件真相正在进一步核实之中。 事件发生后,姜堰区教育局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通报情况,研究意见。鉴于朱某个人涉嫌违法行为,对学生及其家庭造成了伤害,同时严重影响了姜堰教育的形象,区公安部门已经对朱某实行了刑事拘留,励才实验学校董事会作出了开除朱某的决定,区教育局已启动吊销朱某教师资格程序,待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结束后,由司法部门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刑事、民事责任。同时区教育局本着关爱负责的原则,正在落实两名学生的就读安置工作;责成励才实验学校从这起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内部管理。 区教育局也郑重提醒各位家长,父母是学生的直接监护人,平时应加强与校方的沟通,密切关注子女的学习、生活状态,同时不要试图通过不正当途径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谨防上当受骗。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10日 会上,还有这样一些细节: 1.三年中,朱某个人对孩子进行辅导,并且把孩子安排到校外一些补习班进行辅导。 2.发布会上,所有媒体聚焦的问题是:为什么三年这么长时间家长都没有发现这一骗局呢?教育局和公安局的答复是朱某以一个又一个谎言欺骗家长和孩子。但是具体怎么欺骗孩子,并未有具体说明。由于所有媒体都未能联系和接触到孩子和家长,对这一细节我们只能予以继续关注。 校方特别提示: 有一些黑中介每逢励才招生时都会在门口发放名片,请家长切勿上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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