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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财非[2015]1006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5-12-30
实施时间:2015-12-30
法规类型: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辽宁
发文内容: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公布《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省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全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省财政厅将结合国家有关要求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省以下各级财政部门要公布本地区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
本公告包括我省管辖的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进出口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附件:1.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5年12月发布)
2.全省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2015年12月发布)
3.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5年12月发布)
4.全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5年12月发布)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物价局
2015年12月30日
相关附件1.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5年12月发布).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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