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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开发区我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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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6 17:13: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曾经有人跟我讲过,你跟开发区讲法律那是太不自量力了,开发区法律搏士硕士研究生多的是,随便把你玩死了。当初我还真不信,看来现在不信是不行了,湖州开发区和康山街道果然藏龙卧虎,一个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本来是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向开发区申请公开,开发区把我踢到康山街道,我按开发区答复告知向康山街道申请,康山街道把我踢到了《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看来我不得不面对现实了,我得考虑一下到底该不该继续跟开发区讲法律,值得庆幸的是康山街道还是率先执行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在信息公开程序中主动参照执行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是被玩死了也为康山街道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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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7 09: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伟大的基层政府,你和他讲条例他和你讲政治,你和他讲政治他和你讲法律,你和他讲法律他和你耍流氓,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讲法律,各位维友一定要坚持法律才能取得成功!
 楼主| 发表于 2016-5-8 21:15: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华国 发表于 2016-5-7 09:54
伟大的基层政府,你和他讲条例他和你讲政治,你和他讲政治他和你讲法律,你和他讲法律他和你耍流氓,你和他 ...

         中国的老百姓不允许合法持枪,不允许私藏任何管制的武器,但我们的武器就是国家法律,无论有多难都不要放弃法律许可的手段和权利,尽管可能无效,但一定能推进法治的进程。
         谢谢朋友的跟帖评论!
发表于 2016-5-9 15: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这两个地方不给也是有道理的,总归房屋征收、补偿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补偿方案属于征收决定的附件,也是该决定不可缺的部分。
发表于 2016-5-12 12: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潜规则,踢皮球!
发表于 2016-5-12 12:4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你和他讲条例他和你讲政治,你和他讲政治他和你讲法律,你和他讲法律他和你耍流氓,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讲法律,各位朋友一定要坚持法律才能取得成功!
发表于 2016-5-12 12: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你和他讲条例他和你讲政治,你和他讲政治他和你讲法律,你和他讲法律他和你耍流氓,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讲法律,各位朋友一定要坚持法律才能取得成功!
 楼主| 发表于 2016-5-12 17: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翁士新,男,汉族, 住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双塘村居民组双渎80号,身份证号码,330502196611231435,联系电话:13757235673。
被申请人:湖州市人民政府康山街道办事处,地址:湖州市七里亭路199号双塘村综合大楼,电话:2155218。
复议请求:一,撤销被申请人于2016年5月3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二,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公开申请人房屋所在范围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按照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4月18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所答复的内容向被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申请人于2016年5月5日收到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申请人认为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以撤销,主要理由有:
       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4月18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已明确该《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信息由湖州市人民政府康山街道办事处制作或保存。
        据此,可以认定该《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依法应当由被申请人负责公开。
  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1,被申请人拒绝向申请人公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信息,没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法定理由。
        2 ,被申请人在其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中引用《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认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不属于被申请人受理的范围。申请人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不存在是否属于受理范围的情形。
       据此,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引用法律不当、缺乏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撤销。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恳请复议机关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申请人:
                          2016年5月12日
附:一,本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一份,
二,湖州市人民政府康山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复印件二份,
三,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复印件二份,
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楼主| 发表于 2016-5-12 17:26: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受温暖 发表于 2016-5-9 15:59
人家这两个地方不给也是有道理的,总归房屋征收、补偿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补偿方案属于征收决定的附件,也 ...

他可以不公开,但他得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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