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搬迁引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高新区法院调解成功!
昨天上午应朋友之邀参加陈某与淮安市刘某芳、姚某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赔偿一案的旁听,上午九点我们一行来到高新区法院第八法庭,进入法庭看到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是吴兵庭长。对这位吴兵庭长老季不陌生。三年前因野徐解家村杨某珍拆迁协议纠纷一案,认识吴兵庭长,吴庭长是该案的主审法官,我是杨某珍的代理人,吴兵庭长多次与野徐镇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沟通,通过多次调解,终于达成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想不到昨天主审这个案子的审判长还是吴庭长。 开庭前,吴庭长将原告约至调解室谈话。经了解,该案虽是因搬迁引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但是,却是一个案中案。2016年泰州市明某街道办事处某地段因“双水绕城”项目实施,需要征地搬迁几十户农民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由于当时租赁陈某房屋用于经营生意的刘某芳、姚某云不配合征收单位工作,不允许评估公司入室丈量,导致该户陈某未能与搬迁方达成协议,后陈某持征迁方发布的《搬迁公告》将刘某芳、姚某云诉至法院,主张理由,因搬迁原因,房屋无法再租于刘某芳、姚某云,请求法院支持其与刘某芳、姚某云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此诉请得到一、二审法院支持,然而,出租人陈某由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未或得合理补偿安置,遂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求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得知其国有土地上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遂将征收实施方诉至法院。
在这期间,承租人刘某芳、姚某云不服一、二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已立案)。另案起诉,将陈某以被告、征收实施方作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营业损失若干元,第三人陈某不服,提起反诉。刘某芳、姚某云又将征收实施方作为被告、陈某作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征收实施方作出的《搬迁公告》侵犯其合法权益,赔偿其租赁房装修费用、营业损失若干元。
一个简单的搬迁引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搞得如此复杂,真乃是空前绝后前无古人。
该案复杂在另案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因明某街道片区的“双水绕城”项目,需要搬迁陈某的房屋数间,遂发布的《搬迁公告》,对该项目内几十户包括陈某近千平米在内的房屋进行搬迁,陈某要求解除与刘某芳、姚某云的房屋租赁合同,该案审理过程中一、二审法院已确认陈某的一千多平方房屋在《搬迁公告》项目范围内。然而,陈某通过信息公开,又被相关有权部门确认其国有土地上房屋不在《搬迁公告》搬迁范围内。如此,刘某芳、姚某云知道这个信息后,相继将搬迁实施方和陈某诉至法院,如果昨天在庭审中第三人主张陈某的房屋不在搬迁公告范围内,且其主张得到法庭支持,那么即证明已经生效的另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一、二审认定的事实全错了,判决全错了。
针对该案的复杂性以及可能引起的一系列负面效果,吴兵庭长决定使用庭前调解程序,如果调解成功,那么由此引起的数案将全部终结,鉴于此,本来参与旁听的我受吴庭长之邀请,参与该案的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发生了一个有趣的事,承租人说其承租的仓库墙面油漆是他们涮的,要求出租人赔偿相关款项4万多元。出租人陈某说,墙面没有涮油漆,墙面涮的是白水泥,承租人所有装修加起来也不到两万,答应只给承租人1万元,两人为此在调解室争得面红耳赤。
面对此景,吴兵庭长不由智生,首先要求承租人与出租人答应其决定,然后说出方案,吴庭长的方案是什么呢?法庭组织人员去现场勘查,如果墙面真如承租人所说,墙面涮过油漆,那么出租人要给付承租人4万多,如果墙面没有涮油漆,涮的是水泥,那么出租人只赔偿承租人1万元。针对吴庭长这个方案,出租人没有思考就作出肯定回答,愿意配合法庭去现场勘查。然而,承租人听完吴庭长方案,却不答应了。由此吴庭长推断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给付4万多元房屋装修赔偿款数据存在不实行为。接下来吴庭长做原告(承租人)的工作,老季呢配合做出租人陈某夫妇(被告)的思想工作,经过前后四个多小时的调解,于12点30分左右达成协议,被告赔偿原告15000元装修费用,在一月内支付,双方握手言和,原告将其它几个案子全部撤诉,被告也撤回了其反诉请求,双方服调息诉。 其实,该案吴兵庭长接手后,通过对案情的了解,已知道该案如不能成功调解,将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故运用其高超的谈判技巧和多年办案经验,将数案合并梳理最终调解成功,值得庆贺! 作为一位公正司法监督员的我,又一次见证了作为一个资深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能一层不变的按照程序“机械”审案,“机械”裁判,一审将问题抛到二审,二审将问题抛到再审法院,给当事人增加诉累。如果不是遇到侵权或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事,当事人不会通过司法程序主张其权益保障,作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能机械的就案审案,要动用庭前或庭后调解程序将纠纷解决,让当事人服判息诉,而不是“踢皮球”式的审判,如果泰州市地方法院多涌现一些像吴兵法官这样的审判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其它因素,利用司法程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对中国法治进程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真正的将习总书记倡导的让每位当事人享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
文:草根之约-季晓峰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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