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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委一份2009年会议纪要显示,至少对六个阻碍拆迁或拒不拆迁的拆迁户进行“帮助拆迁”,并存在以租代征
【财新网】(记者 邓海)在财新《成绵乐高铁拆迁血案》报道后,有多位成都市民或村民向财新记者表示,综治队拆迁导致的血案还有很多,有不少都是以“帮助拆迁”之名进行。 成都市双流县九江镇邹家场社区居民李治安说,2008年6月4日在拆迁安置尚未谈妥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就对他家进行了强拆,因为家人反抗,最终他和儿子被砍伤。据当时视听图片资料和多位附近居民的证实,整个拆迁导致了一家五口不同程度受伤,而李留下了残疾。 此后李志安向法院起诉,当地政府在法庭上辩称,此事并非强制拆迁,而是对其进行了帮助拆迁,说到底政府是在做好事情。李治安表示,“谁见过又打又砸的雷锋?”。最终,双流县法院判决镇政府实施强拆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迄今为止他的赔偿请求没有得到解决。 根据财新记者获得的多份法院判决材料,如此情况至少在双流县九江镇、黄水镇、兴隆镇、东升街道办事处、西航港街道办事处等地都存在,都是打赢了官司,却未能得到赔偿。 同样的情况在成都市其他区县也存在。例如,温江区天府街道居民帅强在未和当地政府谈妥拆迁补偿安置的情况狂下,被当地政府强拆,温江区法院判决政府进行强制搬迁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此后,因为和多位类似的胜诉者到当地政府等地抗议未赔偿,而遭到拘留。 成都的“帮助拆迁”到底有多严重?我们从双流县委的一份会议纪要可见一斑。根据双流县委2009年第16次专题会议纪要,因为至少有25个大型拆迁项目,县委将4月定为“拆迁攻坚月”,该次会议决定至少对其中六个阻碍拆迁或拒不拆迁的拆迁户,进行“帮助拆迁”。 如下为会议纪要原文: 要高度重视拆迁工作。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把今年4月作为“拆迁攻坚月”,积极行动起来,全力消除拆迁障碍,决不能因拆迁工作滞后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要解决完成拆迁任务。各镇、街道要及时召开党(工)委会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拆迁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拆迁任务。 由刘光强同志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阻碍牧华璐项目用地拆迁的拆迁户实施帮助拆迁,4月底前完成。 由胡天成同志牵头,贺欣同志配合,西航港街办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阻碍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三期项目用地拆迁的拆迁户实施帮助拆迁,4月底前完成。 由西航港街办负责,县国土局、成都物流园区管委会配合,待相关手续齐备后,对阻碍25号地、月儿小区和成都物流园区二期项目用地拆迁的拆迁户实施帮助拆迁,4月底前完成。 由九江镇政府负责,对阻碍七星大道项目用地拆迁的拆迁户实施帮助拆迁,4月底前完成。 此外,这份会议纪要还显示,县政府存在以租代征行为,如下是会议纪要原文: 由县土地储备中心按相关程序先行支付本年度原牧山湖项目土地租金,并着手对该宗地进行下清,待条件成熟后予以报征。 而根据多份地方政府跟居民接解释并该有公章的材料和录音件,所谓“下清”,相当于卖掉了土地使用权,政府会给农民一笔钱,终止了农民和该块地的关系。下清的费用往往比依法征收的费用还要低。 上述只是双流县的一部分情况,在温江区、郫县、金牛区等地,都存在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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