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王成孝 男 1954年6月27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济阳镇三官庙村49号。 身份证号码:372430 XXXXXXX 电话:13791109899 被申请人: 济阳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济阳县正安路8号 请求事项: 一. 请求依法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 二. 请求责令其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并作出书面答复。 事实与理由: 因济阳县国土资源局一直未出示申请人提出的《征地红线图》《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补偿标准》等内容。申请人对自己提出的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至此还是一无所知。
于是,申请人于(2013年5月29日)下午通过邮局挂号信邮寄了10份内容明确(已经签字)并且关系到申请人个人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但截至今日(2013年7月2日)未得到任何答复,至此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发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已经超出15个工作日未予答复。也未告知任何理由,并且申请人多次联系。均得到推辞。这种坚决抗拒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毅然破坏国家法制统一。践踏国家法律尊严的行为。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
因申请人向济阳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征地红线图,征地批复过程中用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多项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审批文件,因被申请人无视申请人的诉求,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三条之规定,没有履行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视申请人要求于不顾,未公开申请人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直接侵害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请求济南市政府依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督促济阳县国土资源局将未公开的信息即期公开,并严惩有令不行、刻意推诿的行政不作为的济阳县国土资源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申请本案通过听证的方式进行审理。
此致
敬礼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2.gif济南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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