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诉 材 料
我名张菊层,系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乡家王庄村七组郭寺院头村村民。 一、原房屋情况: 四层小楼位于三门峡市郊区家王庄七组郭寺院头村,该居民楼始建于2006年面积约520平方米(建筑面积)包括楼梯全部装修、产权属宅基地,是湖滨区家王庄小康村形象工程,该房屋属合法建筑。 二、政府违法及赔偿付政策 1、2012年3月1日“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等4个部门联合下发张贴的,仅凭一张通告就开始动迁,拆迁工作没有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正式审批手续及法律文件,更没有听证会。 2012年4月湖滨区崖底乡政府及家王庄村改造项目“公开招商、该项目属于“三门峡市中心商务区项目”纯真的商业开发。 2、赔付政策,我的四层楼框架结构造型优美520平方并且全部装修。只赔偿200平米建筑面积住房,另给18万多元和三年的租房过渡费用,目前该区域房屋市值价3300元/平方。 我的四层楼按现在市场估价160万元,加之装修可达到180万左右。 三、暴力拆迁后的房屋现状 由于甲乙双方悬殊太大,没有达成协议及签字。2014年元月22日零晨1点40分在没有法院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完好的四层楼用钩机破坏严重,早已断电断水被损坏的四层楼房屋无法居住,严重危害了我的人身安全及财产的合法权益。
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乡家王庄村七组村民 张菊层
2014年4月8日 |